陕西省气象部门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公开招聘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双向选择、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招聘岗位
序号 | 具体用人单位 | 专业 | 学历 | 需求数 | 备注 |
1 | 信息中心 | 气象类 | 博士 | 1 | |
2 | 服务中心 | 气象类 | 博士 | 1 | |
3 | 培训学院 | 气象类 | 博士 | 1 | |
4 | 科研所 | 气象类 | 博士 | 2 | |
5 | 培训学院 | 教育技术学、教育学、科学教育 | 博士 | 1 | |
6 | 信息中心 | 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图像处理与科学可视化 | 硕士及以上 | 1 | |
7 | 大探中心 | 气象探测技术、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 | 硕士及以上 | 1 | |
8 | 榆林 | 大气科学、气象学、气候学 | 硕士 | 2 | |
9 | 延安 | 大气科学、气象学、气候学 | 硕士 | 1 | |
10 | 铜川 | 大气科学、气象学、气候学 | 硕士 | 2 | |
11 | 宝鸡 | 大气科学、气象学、气候学 | 硕士 | 2 | |
12 | 渭南 | 大气科学、气象学、气候学 | 硕士 | 1 | |
13 | 商洛 | 大气科学、气象学、气候学 | 硕士 | 1 | |
14 | 安康 | 大气科学、气象学、气候学 | 硕士 | 2 | |
15 | 汉中 | 大气科学、气象学、气候学 | 硕士 | 1 | |
16 | 杨凌 | 大气科学、气象学、气候学 | 硕士 | 2 | |
17 | 岐山 | 大气科学、大气科学(气候)、大气科学(大气物理) | 本科及以上 | 1 | |
18 | 旬阳 | 大气科学、大气科学(气候)、大气科学(大气物理) | 本科及以上 | 1 | |
19 | 汉阴 | 大气科学、大气科学(气候)、大气科学(大气物理) | 本科及以上 | 1 | |
合计 | 25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三)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陕西省气象局官方网站(http://sn.cma.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将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陕西省气象局人事处信箱(sxqxrsc@163.com),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统一填写为“应聘单位-姓名-学历学位-专业-届别”,如:“榆林市气象台-张三-硕士研究生-大气科学-2020”。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陕西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0年毕业生应聘报名表》、《陕西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0年应聘毕业生简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在校成绩表、英语、计算机、获奖证书等各类证书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依据《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0年版)》,对照岗位招聘条件,按照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在校成绩、求职动机等方面的内容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在陕西省气象局网站发布。
(四)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毕业生学业情况、专业及研究方向、面试情况等综合考虑,经研究确定拟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在陕西省气象局网站发布。
(六)考察和体检。采取适当方式对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在校学习表现情况等内容,并查阅考生档案。考察未通过的不再进入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在陕西省气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递补和调剂。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相同要求岗位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需求、毕业生学业情况确定拟递补人选。
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签订就业协议。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报人事司确认,与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北关正街36号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29-81619155
联系人:徐斐
原文出处:
http://sn.cma.gov.cn/zwgk/tztg/202003/t20200311_1476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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