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设计所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省编办批准、省自然资源厅同意,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设计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单位简介
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设计所是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直属正科级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和省自然资源厅的重要技术支撑单位,承担相关资源调查评价、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废弃工矿恢复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的技术服务和支撑。参与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省级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与监测评价、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实施方案编制等具体工作,承担国土综合整治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拟定和技术推广课题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生态修复调查评价规划岗 | 1 | 环境工程专业(083002)、环境科学专业(083001);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后出生)。 |
生态修复项目监测监管 | 1 | 地质工程专业(081803)、地质学类专业(0709);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后出生);长期从事野外工作,适宜男性。 |
资源与生态调查评价 | 1 | 土壤学专业(090301)、土地资源管理专业(120405);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后出生)。 |
备注: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件)、报名表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并将文件夹打包压缩发至电子邮箱,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3)电子邮箱:49619894@qq.com。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梓俨 周建义 联系电话:0791-86717263。
四、资格审查、招聘考核
招聘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或等于1:10比例,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10比例,直接入围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且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含),否则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一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各一份,到省自然资源厅机关大楼1111会议室参加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招聘公告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及业务水平等。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设计所心组织考察组对其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其它情况一律不递补。
(五)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 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得调离。
七、其他事项
(一)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原文出处:
http://hrss.jiangxi.gov.cn/view.aspx?TaskNo=006014003&ID=138514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邮箱:shuobojob@126.com。
微信公众号
关注硕博英才网官方微信公众号
硕博社群
- 博士交流群:32805967
- 北京硕博交流群:290718865
- 上海硕博交流群:79953811
- 天津硕博交流群:290718631
- 重庆硕博交流群:287970477
- 江苏硕博交流群:38106728
- 浙江硕博交流群:227814129
- 广东硕博交流群:227814204
- 湖北硕博交流群:326626252
- 山东硕博交流群:53955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