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成立于1975年,隶属于江西省国家保密局,系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江西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江西省软件评测中心合署办公。主要从事信息安全测评、软件评测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软件开发、测试 | 1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081202)、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081203)、计算机技术专业(085211)、软件工程专业(085212)软件开发、软件测试方向;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学位为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信息安全1 | 1 | 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081201)、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081202)、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081203)、软件工程专业(085212)、计算机技术专业(085211),渗透方向;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学位须为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信息安全2 | 1 | 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081201)、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081202)、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081203),密码方向;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学位须为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密码学专业(110505)、网络空间安全专业;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学位须为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备注:
(1)国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招聘专业及专业代码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岗位条件设置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中《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为标准;赣人社发〔2012〕86号未载或有调整的,以教育部或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 21日。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均要求为电子材料)
1. 报名者填写《江西省工业和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招聘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与身份证、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岗位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等影印件一并发至报名邮箱。
2.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9年毕业生须另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至2019年7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核前安排现场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需携带上述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1.报名邮箱: 983630018@qq.com
(发送电子邮箱时请以“应届+姓名+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在职+姓名+专业+所在单位”格式标注邮件主题)
2.联系人:熊文华 0791-88912332
徐 欢 0791-86373329,13732956218
四、考核、面试
(一)考核方式
考核由笔试、综合面试和实际操作组成,其中综合面试和实际操作在同一天连续进行。笔试成绩占40%,综合面试成绩占40%,实际操作成绩占20%。信息安全2岗位不安排实际操作,面试成绩占60%。
笔试主要考核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综合面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的运用及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等能力。实际操作,软件开发、测试岗位主要考核软件测试能力;信息安全1岗位主要考核渗透测试能力。
(二)岗位招聘数与岗位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6(不含1:6),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6(含1:6)的比例确定参加实际操作和综合面试人选。
岗位招聘数与岗位报名人数比例小于1:3(不含1:3),软件开发、测试岗和信息安全1岗,综合面试加实际操作成绩须在70分以上;信息安全2岗位,综合面试成绩须在70分以上。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3.对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聘用
经考核、体检、政审考察、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原文出处:
http://www.jxhrss.gov.cn/view.aspx?TaskNo=006014003&ID=13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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