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23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国企专招”计划公告
为拓宽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渠道,强化我市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常州“532”发展战略,经研究决定,组织国有企业面向社会统一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国企专招”计划)。2023年常州市“国企专招”计划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务、校纪处分。
3.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28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2周岁及以下)。
4.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当回避关系的岗位。
7.选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录用或签约的在常工作人员不在此次选聘范围之内。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023年常州市“国企专招”计划岗位简介表详见附件。
(更多岗位介绍信息可关注常州人社局抖音官方账户“常州人才招聘”)
二、选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时间:8月9日至10月31日
报名人员根据要求填报《报名登记表》,并及时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到《岗位简介表》中各岗位对应的报名电子邮箱。每位报考人员最多限报2家单位,每家企业限报1个岗位。
需发送的材料为:本人的近期免冠2寸彩照、身份证(仅正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在校期间任职证明、奖励证书等材料电子件或pdf扫描件。上述材料均不应涉及国家秘密,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请将上述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邮件标题及文件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
报名人员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考试聘用的,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选聘单位对线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结合现场报名情况确定参加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人员名单,并通知报名人员。
2.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分初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选聘单位通知报名人员并组织实施。
通过初试的人员,资格复审合格,按不低于3:1比例进入复试。
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复试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视情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在复试达合格线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复试成绩和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由选聘单位告知应聘人员。
3.体检与考察
选聘单位组织考察,重点开展背景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对考察合格人员,由选聘单位组织到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4.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选,在选聘公告明确的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时发放聘用要约,在指定时间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2024年7月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公示期间发现有不适宜选聘情形,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复试合格人员中递补。办理聘用入职手续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三、相关待遇
1.选聘人员与国有企业签订不低于3年期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2.参考具有相同学历层次和工作经历的常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确定薪酬标准,按规定缴纳保险、公积金等。具体标准根据岗位实际由录用单位确定。
3.根据国有企业发展需要和选聘人员特点,鼓励选聘人员在选聘单位成长成才,成为骨干。对工作表现优秀、群众公认的,纳入我市年轻干部人才库统一跟踪管理。
4.连续缴满6个月社保以后,按照条件享受我市“龙城英才计划”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政策。
四、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信息发布官方渠道为:“常州市人社局”(rsj.changzhou.gov.cn);常州市人事考试网(czks.czrsj.cn);“常州市人力资源供需平台”(www.0519rlzy.com);“常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常州国资”微信公众号。
本公告由常州市“国企专招”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3520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监督电话:0519—85689128
附件:
常州市“国企专招”工作协调小组
2023年8月9日
原文出处:
http://www.changzhou.gov.cn/gi_news/94716915485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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