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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信息中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受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内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2 15:21信息来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信息中心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优化单位人员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新形势下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信息中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受理中心)作为省药监局公益一类专业技术支撑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信息中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内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2021年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信息中心公开招聘编内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 “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③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六)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 7月2日9:00- 7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7月2日9:00- 7月11日16:00。

3.陈述申辩:7月2日- 7月1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2日9:00- 7月12日18:00。

(二)网上确认及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 “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3.通过初审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7月15-17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报名平台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1年7月12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同一岗位符合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省药监局网站上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7月13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通过资格初审后,应按规定要求及时打印准考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1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含技能测试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基本能力、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及药品监管法律法规。除财务管理岗位外,其它招聘岗位使用相同笔试试卷。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开考比例为1∶3。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21年7月18日9:00-11:30。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笔试地点:江苏南京。

3.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在报名系统及时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及时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上述比例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及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排名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省药监局网站(http://da.jiangsu.gov.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负责,查看面试人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认证。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可由单位确定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名单将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da.jiangsu.gov.cn/)进行公布。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3. 面试实施。面试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其中根据岗位不同,办公室文秘岗和财务管理岗,面试除结构化面试外增加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岗位表中规定的比例合成:

办公室文秘、财务管理岗位总分=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25%+结构化面试成绩*25%。

其它岗位总分=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da.jiangsu.gov.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招聘政策咨询及报名技术支持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273655,联系人:喻老师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273687,联系人:董老师

九、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报信箱:jigjw@da.j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7368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附件:《2021年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信息中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内人员岗位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

原文出处: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7/1/art_78506_9866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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