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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6 16:14信息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机制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84号)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原则。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科学设置招聘条件,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4.具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审核。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6.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管理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2021年3月21日09:00-3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2021年3月21日09:00-3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2021年3月21日09:00-3月26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3月21日9:00-3月26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3月21日09:00-3月27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⒉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在参加考试后,于2021年8月31日前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招聘单位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日期电话(或短信)通知要求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3月29日9:00-12:00登陆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考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 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内容不低于总分的60%。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设合格线为50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考试前5日内电话(或短信)通知报名成功人员,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在南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10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应聘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面试。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认证。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资格复审应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给应聘人员):

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⑵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⑶学历、学位证书;

⑷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⑸应聘有英语等级要求的岗位提供英语等级证书。

3.面试。面试在南京举行,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4.总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各项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方式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主管部门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未按时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者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590373

联系人:程家宏

招聘单位负责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咨询:

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咨询电话:025-86599985

联系人:潘晓琼

江苏省国土资源动态监测中心

咨询电话:025-86599985

联系人:潘晓琼

江苏省海涂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025-86903008

联系人:万 磊

江苏省测绘工程院

咨询电话:025-83757109 

联系人:李晓华

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咨询电话:025-83757162

联系人:张 瑞

江苏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咨询电话:025-83757231 

联系人:薛东平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59992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接受举报电话:025-86599925。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附件: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2月25日

原文出处: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2/25/art_78506_9681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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