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8月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应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国内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并且于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5.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8月12日09:00-2019年8月15日15: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8月12日09:00-2019年8月15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9年8月19日09:00-17: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24日。在南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
(四)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面试。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认证。
(五)面试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六)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联系人:刘斌,025-51868780
招聘事业单位负责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咨询:
1.江苏省城乡发展研究中心,联系人:富伟,025-51868956
2.江苏省建筑管理总站,联系人:张毅,025-51868733
3.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联系人:丁培,025-51868161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51868892
六、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接受举报电话:025-5186889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22日
原文出处: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9/7/29/art_57210_8644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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