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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事业单位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引进277名人才公告(林都优青)

发布时间:2024-09-13 14:07信息来源:黑龙江省伊春市事业单位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伊春市开展事业单位(林都优青)引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聚焦伊春市“1234”现代化生态产业体系以及全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报名,分类组织,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

二、引进计划

本次引才共涉及岗位168个,计划引进277人。其中142个岗位作为“林都优青”引才岗位,采取现场直招方式进行。

(一)“林都优青”综合类、教育类引才。涉及岗位103个,计划引进131人。

(二)“林都优青”市直医疗类引才。涉及岗位39个,计划引进112人。

(三)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涉及岗位26个,计划招聘34人。

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伊春市事业单位(林都优青)引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林都优青”引才相关考试结束后,如未能足额完成引进计划,相关责任单位视情况可将剩余岗位编制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但应另行发布公告明确。

三、引进条件和要求

(一)引进对象

全国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2024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3年9月以后出生)。

4.应如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年应届大专、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教师岗位需具备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师范类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持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报名人员的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其中,报名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报名人员专业名称在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截至公告发布时,已被伊春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引才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于2024年9月11日—11月1日通过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发布。

(二)参加“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专场招聘会

在各专场招聘会期间,开展岗位推介和人才政策宣传,推荐考生线上报名,在部分场次受理现场报名,并在哈尔滨工程大学开展“林都优青”综合类、教育类引才的现场直招。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4.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5.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3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登高路4号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

7.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8.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

(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

(三)举办省内医疗类招聘会

在各场招聘会期间,开展岗位推介和人才政策宣传,组织考生线上和线下报名,并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开展“林都优青”市直医疗类引才的现场直招。

1.佳木斯(佳木斯大学)医疗类招聘会

时间:10月22日(星期二)14:00-15:30

地点:佳木斯大学二区A院医学教学实验楼2A13-329室

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桥北路6号

2.牡丹江(牡丹江医科大学)医疗类招聘会

时间:10月24日(星期四)9:00-11:00

地点:牡丹江医科大学学工楼3楼招生就业处多功能厅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

3.齐齐哈尔(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医疗类招聘会

时间:10月29日(星期二)9:00-11:00

地点: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多功能厅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西路37号

4.齐齐哈尔(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医疗类招聘会

时间:10月29日(星期二)14:00-16:00

地点: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住院综合楼3楼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太顺街27号

5.哈尔滨(哈尔滨医科大学)医疗类招聘会

时间:10月31日(星期四)10:00-11:30

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二楼28号教室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6.哈尔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医疗类招聘会

时间:11月1日(星期五)14:00-16:00

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楼招生就业处宣讲室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四)报名受理

1.“林都优青”综合类、教育类引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22日17:00

线上报名方式:扫描报名平台二维码(附件5),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

线上报名咨询电话:0458-3879881(伊春市委组织部)

线下报名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现场。

线下报名要求:符合综合类、教育类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在伊春市展位直接报名并填写《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伊春市“林都优青”引才报名表》(附件2),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林都优青”市直医疗类引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9:00-11月1日17:00

线上报名方式:扫描报名平台二维码(附件6),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

线上报名咨询电话:0458-3765707(伊春市卫健委)

线下报名地点:佳木斯大学、牡丹江医科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二、第三附属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会现场。

线下报名要求:符合医疗类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参加以上各场招聘会期间均可直接报名并填写《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伊春市“林都优青”引才报名表》(附件2),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报名方式,由各县(市)区自行发布公告确定。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3.通过线下方式报名的考生,须参加与本人报名岗位相一致的招聘会,即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只接收综合类、教育类岗位的线下报名;佳木斯大学、牡丹江医科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二、第三附属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会现场,只接收医疗类岗位的线下报名。

4.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与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在引才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弄虚作假不守承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6.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录机关,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六)资格审查

1.“林都优青”综合类、教育类引才的资格审查,在线上线下报名启动后同步开展,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通过线上方式报名的考生,完成报名后可拨打用人单位电话申请线上审查;通过线下方式报名的考生,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现场同步组织审查。

2.“林都优青”市直医疗类引才资格审查,在线上线下报名启动后同步开展,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通过线上方式报名的考生,完成报名后可拨打用人单位电话申请线上审查;通过线下方式报名的考生,在省内医疗类6场招聘会举办期间同步组织审查。

3.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按照相关公告自行组织开展。

(七)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时间应为审查前一个月以内)、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附件4),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2.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时间应为审查前一个月以内)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3.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出具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

对于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并完成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八)报考比例

1.“林都优青”综合类、教育类引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林都优青”市直医疗类引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经本次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减少岗位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岗位,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用人单位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或某一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生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报名比例由各县(市)区按相关规定自行发布公告明确。

五、考试办法

(一)“林都优青”综合类、教育类引才。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结束后,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从速就近”原则在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内组织面试,时间一般在招聘会结束后的第二天,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公告、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二)“林都优青”市直医疗类引才。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会结束后,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从速就近”原则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内组织考试,时间一般在招聘会结束后的第二天,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公告、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考试形式一般为“笔试+知识应用面谈”,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实际报名人员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可直接进行知识应用面谈。笔试试题按照医学专业分为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药学等五类,试卷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知识应用面谈试题同样分为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药学等五类,试卷满分100分。对于直接进行知识应用面谈的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笔试+知识应用面谈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应用面谈成绩×40%);直接进行知识应用面谈岗位的总成绩=知识应用面谈成绩×100%。

(三)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试办法由各县(市)区自行发布公告明确。

六、确定人选

根据总成绩,按引才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一)“林都优青”综合类、教育类引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

(二)“林都优青”市直医疗类引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有笔试环节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知识应用面谈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没有笔试环节直接进行知识应用面谈的,则采取知识应用面谈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

(三)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选的确定,由各县(市)区自行发布公告明确。

七、考察和体检

本次引才采取先考察、后体检的方式进行,相关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

(一)考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考生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2025年应届毕业生重点考察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引进,因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知识应用面谈)且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二)体检。用人单位应在完成考察后的5日内,组织通过考察的人选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项目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因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知识应用面谈)且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林都优青”岗位拟聘人选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选在所报县(市)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2025年毕业生于7月份毕业后,集中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引进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聘用后自愿在伊春市服务5年,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伊春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政策待遇

按照《新时代伊春集聚人才若干政策》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生活补助、安居保障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引才相关信息通过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才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接听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

(五)本次引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伊春市事业单位(林都优青)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释。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伊春市事业单位(林都优青)引才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伊春市“林都优青”引才报名表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

附件5.“林都优青”综合类、教育类线上报名平台

附件6.“林都优青”市直医疗类线上报名平台

原文出处:

https://www.yc.gov.cn/ycsrmzf/c101987/202409/3705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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