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省内唯一一所公办经贸旅游类高职院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预算拨款。学院是黑龙江省双高高职院校、黑龙江省优秀骨干高职院校,开展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承担外派劳务人员考试及相关社会服务、全省商贸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全省旅游职业资格、等级考试考务等工作。学院现有旅游产业发展学院、酒店管理学院、餐饮管理学院、财经管理学院、康养产业学院、信息技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交通管理学院、国际商务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部和中职教育学院(佳木斯校区)10个二级学院、部。现有招生专业34个。详细介绍见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ljlyzy.org.cn/。
主校区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15号。
佳木斯校区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大学路221号。
(二)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省内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商科职业院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预算拨款。学院是黑龙江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培育),主要承担专科层次高等商科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同时具有社会化培训功能。学院现有会计系、工商管理系、经济贸易系、旅游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艺术系、基础教育部、中职教育部(培训部)等9个教学单位,共开设20个招生专业。按照办学“十四五”发展规划定位,学院计划于2023年9月整体搬迁大庆市办学发展。详细介绍见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hljszy.org.cn/。
单位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圣林街333号。
(三)黑龙江省商务经济研究中心
黑龙江省商务经济研究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国际经济贸易、利用外资及国际经济合作、国内贸易发展趋势等方面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并提供有关信息服务;承担黑龙江省商务年鉴、商务志编纂工作。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革新街165号。
二、招聘岗位
具体详见《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具有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和文化素养。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日(含当日)。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五)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其中高校毕业生包括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20年度、2021年度毕业并取得学历和学位(以取得学历证书时间为准)现未从业人员,不含定向、委培人员。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应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受聘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其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0月11日9时起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职位查询、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网上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请应聘人员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招聘计划,详细了解本次招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0日9时至2022年10月24日17时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
3.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及岗位条件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资料;②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③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工作履历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④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2寸免冠证件照片(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⑤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⑥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⑦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填注,并递交相应资料,否则不予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具体所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参考附件3);⑧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认真记录保存;⑨应聘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络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原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
(四)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http://sswt.hlj.gov.cn)上适时发布(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形,将以线上形式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4)享受政策性加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的佐证材料。
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通过资格复审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应返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及其他材料留存原件备查,并在现场进行缴费。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要求,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45元,面试免费。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笔试、面试和聘用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请及时关注龙江先锋网,查询考试时间,同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考试主要内容侧重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数+政策性加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可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本人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上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但不得超过5: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招聘岗位。
2.面试
面试方式见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招聘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发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上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所占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拟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如末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程序,通过体检和政审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合格方能进行考察,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社区)进行考察并查阅本人档案,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个人征信等情况。
如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应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
八、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451-82635278(省商务厅人事处)
0451-86684655(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0453-6575121(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0451-84216813(黑龙江省商务经济研究中心)
监督电话:0451-82621452(省商务厅机关纪委)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
9:00-11:3013:30-17: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附件:
1.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2.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黑龙江省商务厅
2022年10月11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ljxfw.gov.cn/organizationGardenDetails.html?htmlPage=generalListPage&pid=F1A6A92D3601F984F2006B5D50233952&sid=F1A6A92D3601F984F2006B5D50233952&infoId=2A426716997839B9DBDF193AC92D8F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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