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邓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落实上级关于建立乡镇(区)和市直单位之间循环交流制度的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及我市市直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邓州市25个乡镇(区)公开选聘40名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充实到市直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聘计划
本次市直单位共选聘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0名,具体选聘单位及名额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邓州市25个乡镇(区)全供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除外,以“邓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表”内容为准)。
(二)选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乡镇(区)工作满5年以上(时间截止至报名之日);
5、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2021、2022、202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在试用期的人员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实施,工作有关信息通过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单位统一组织方式进行,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不选报具体单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12月6日
2、报名地点:各乡镇(区)党建工作办公室
3、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4日-12月6日
4、资格审查地点:邓州市人社局
由各乡镇(区)将初审后的报名材料汇总报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组成的审核组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
各乡镇(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2024年邓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见附件2);
(2)2024年邓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见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蓝底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照片电子版名称为本人姓名);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编制册复印件、分配(调动)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2021、2022、2023年“年度考核花名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乡镇(区)公章。
5、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选聘考试。本次选聘考试的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选聘人数直至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无论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邓州市情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各乡镇(区)统一领取。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不印发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准考证由各乡镇(区)统一领取。面试采取异地命题、异地评委,面试时间为10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如果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现工作的乡镇(区)负责组织实施。在对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实际工作能力。考察时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考察出现选聘人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等额递补。
(四)选岗
按照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单位。拟选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后放弃或未到选聘单位报到的,取消选聘资格,5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不得提拔使用。
(五)公示与选聘
拟选聘人员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
本次公开选聘乡镇(区)工作人员到市直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3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次选聘成立邓州市公开选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绳应勇任组长,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及25个乡镇(区)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选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选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纪律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在本次选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市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377-62287819(邓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377-60332262(派驻纪检组)
附件1:2024年邓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4年邓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x
附件3:邓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xls
中共邓州市委组织部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
原文出处:
http://dzrs.dengzhou.gov.cn/contents/685/1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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