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邯郸市委研究室2020年4月公开选聘博硕人才公告
根据《邯郸市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硕人才3名,其中《邯郸决策》编辑部选聘2人,政策信息中心选聘1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中共邯郸市委研究室是市委直属行政部门,主要职责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提供决策建议和参谋服务。市委研究室现设办公室、调研一处、调研二处3个行政处室和《邯郸决策》编辑部、政策信息中心2个全额事业处室。工作载体主要有《研究专报》、《调查研究》,刊登有份量的调研成果,供市委决策参考;承办的市委机关党刊《邯郸决策》,是市委主办的唯一对外交流的综合性月刊,刊物交流范围为中央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直部门有关领导同志,市四大班子领导,县(市)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全国200多个大中城市。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
2.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重点大学、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THE 或QS排名前500名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报考人员应为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学位、学历证的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岗位及专业
本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岗位为市委研究室事业处室管理岗位,专业要求为区域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公共管理。
四、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现场审核之日结束。
2.报名方式:考生须将《中共邯郸市委研究室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发送至邮箱swyjs1690@163.com,同时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等证件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以文件夹的方式发上述邮箱,文件名称必须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通过市委研究室审核确定合格人员,电话通知现场审核时间。
3.审核地点:中共邯郸市委研究室办公室(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176号1216房间)。
4.提交材料:考生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等相关材料,未毕业的须出具书面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必须原件、复印件一并提交,待审核人员核实后,复印件由本人签字交市委研究室办公室留存,原件现场交还本人。
六、选聘程序
1.测评。测评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市委研究室将根据报名情况制定具体测评方案,并组织实施,请应聘者随时关注邯郸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网站信息。市委研究室将聘请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专家面试测评小组,进行面试测评工作。面试(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0分,对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文稿撰写水平和社会实践能力进行面试测试。并按照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面试测评小组确定。
2.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计算在工龄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的服务。
2.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博士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如不入驻人才公寓的,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财政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政治待遇。加大博硕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
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4.办理聘用。应届毕业生审核学历、报到证等材料后,办理录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5.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邯就读的,根据高层次人才意愿,由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八、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方案由市委研究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委研究室室务会研究决定。
联系人:张国平(市委研究室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0--3111690(办电)13930033312(手机)
监督电话:0310--3113238
2020年4月27日
原文出处:
http://rsj.hd.gov.cn/web/info_zxzx.aspx?tag=gggs&id=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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