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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引进博硕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7 15:22信息来源: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精神和《邯郸市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文旅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硕高层次人才15名。其中:市博物馆4名,市艺术研究所3名,市群艺馆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1.邯郸市博物馆:专业技术型全额事业单位,国家一级博物馆,其主要工作职能是:收藏、保管、研究、展览、宣传教育、社会教育等。

2.邯郸市艺术研究所:专业技术型全额事业单位,邯郸市唯一一所综合艺术研究科研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能是:文艺理论研究、艺术指导、艺术辅导和剧本创作改编等。

3.邯郸市群艺馆:专业技术型全额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能是: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业余文艺创作、群众文艺理论研究、组织文化交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等。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研究生;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重点高校、部分专业领域全国知名高校、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THE或QS排名前500名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毕业时间可放宽到2021年7月31日;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选聘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具体选聘专业、人数及要求

(一)邯郸市博物馆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1人,要求熟悉网络组织结构,对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无线、服务器虚拟化、磁盘陈列等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熟悉。

2、英语语言文学专业1人,能熟练掌握听、说、读、写、译等实践技能,能胜任与文物和历史相关的英文讲解任务,能独立完成展陈大纲、讲解词、博物馆网站和宣传资料等相关英文翻译工作。

3、中国古代史、文物与博物馆专业2人,能独立完成邯郸历史文化与文物研究。

(二)邯郸市艺术研究所:

1、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2人,能进行剧本创作和戏剧戏曲理论研究,能进行戏剧戏曲编导和文艺节目编导。

2、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1人,能进行文艺宣传、公文写作以及日常办公。

(三)邯郸市群艺馆

1、音乐学专业1人,能独立编曲,创作及该专业相关工作。

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1人,具有较强的文字驾驭能力和策划写作能力。

3、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戏曲、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专业3人,能够独立胜任该专业相关工作。

4、会计学专业1人,能够胜任会计、财务管理工作,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5、声乐专业1人,能够独立胜任该专业相关工作。

6、新闻与传播学类1人,熟悉信息网络,能够独立胜任该专业相关工作。

五、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邯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上发布。

2、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至现场审核结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按要求下载填写报名表,并扫描相关证件(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个人近照等相关资料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职位+姓名”)发送至邮箱hdwglzp@163.com。

3、审查资格。由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所有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后,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

4、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测评采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等相关水平进行测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当天张贴公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5、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6、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市人社局、“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及相关事业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待遇落实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服务。

2.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本人不愿入驻人才公寓的,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邯就读的,根据高层次人才意愿,由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八、其他事项

整个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请参加选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测评、体检和考核。

九、本方案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3020195、3021096联系人:张女士

监督电话:0310—8037239

下载:邯郸市文广旅局引进博硕人才报名表

2020年4月24日

原文出处:

http://wgl.hd.gov.cn/xwfb/tzgg/2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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