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质局2020年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批准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计划向全球公开考核招聘生态环境监测12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隶属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国家一级环境监测站,也是省级基础性、公益性环境监测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省级考核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建设和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技术管理、技术培训、监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范围及招考方式
(一)招聘人员范围
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不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要求,全部采用考核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招聘方式见附件1。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华裔。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环保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除需具备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载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受理电子邮箱:hnssthjjczx@163.com,邮箱前缀为“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文拼音首个字母缩写。
2.报名相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连同本人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扫描成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受理电子邮箱(注意:以上5项材料必须完整提供,招聘单位无提醒补齐义务,未完整提供,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和做出诚信承诺。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招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nsthb.hainan.gov.cn)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4)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依据,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信息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人数按资格审查合格实有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
以现场面试或“云面试”(远程视频面试)形式进行,主要针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学术成果以及仪容礼貌和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综合考核,重点考核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并进行综合评分。
考核招聘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该岗位考核人员综合分均未达到60分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体检
列入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集中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拟聘用人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人选按考核成绩综合分由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职数1:1比例确定。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上,同时具有考核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可列入考察人选。
列入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术成果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对经考核、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应届毕业生聘用手续办理时间可延至该考生就读毕业时间,最迟延期到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面试、考察、相关人员名单(考核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用公示人员名单)等相关招聘公告,将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hnsthb.hainan.gov.cn)上发布,其它网站不再发布。
(二)招聘工作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领导下,由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并对招聘工作进行解释。
(三) 招聘过程中,面试、考察、体检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结合国家以及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考核相关信息。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琇,电话:0898-66568205
手机:15808904899
附件:
1.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公开考核招聘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一览表
2.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公开考核招聘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0年3月30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003/ca34c5c3e486442fa8ea9598a157aee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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