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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福泉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9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0 15:12信息来源:贵州省福泉市

为进一步提升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总体工作思路,根据《黔南州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福泉市关于简政放权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以及事业单位有关人事政策规定,现就福泉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中共福泉市委、福泉市政府的领导下,由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工作。

二、引进人才名额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共9名,详见《福泉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原则

2021年下半年福泉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所有岗位,面向全社会公开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聘的用人机制。

四、引进条件

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见附件)。因工作需要,城建类专业技术岗位需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届毕业生;

3.截止到2021年12月1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截止到2021年12月1日,为黔南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5.曾因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9.近两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在职人员;

10.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贵州省黔南州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1.不符合引进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1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职位表》要求为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科成绩表,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并签署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承诺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或学位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

6.报考职位要求需具有职位表要求的执业或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自荐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8.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由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引进条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引进对象、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是否符合引进职位所需条件等进行审核,确定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汇总资格审核情况,经资格审核符合职位表所要求的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按照不低于3:1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按照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现场领取准考证。

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测评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资格条件达不到职位要求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综合测试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统一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和测试方式另行通知。

(三)签订《人才引进意向书》

经综合考核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与考生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人才引进意向书》(应届毕业生还须签订所在学校统一印制的《三方协议书》,请应届生应聘时随身携带)。当某一职位已经与应聘人员签订了《人才引进意向书》,则该职位人才引进名额相应调减或取消。

(四)体检考察

通过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的拟聘人员确定为体检与考察对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要求标准组织开展体检。在规定时间未到体检地点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本《方案》第四条“引进条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3.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未能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4.自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日内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无特殊情况未将个人档案邮寄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的。

(五)公示与聘用

对符合引进条件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相关手续。签约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引进资格。

六、引进政策

1.本次人才引进人员全部为事业单位正式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待遇按国家有关同类人员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2.应聘人员只允许一次投档一次应试,未被列入拟聘用人员者不能再次投档应试。

3.引进的人员在福泉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辞职或放弃。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资格审核、综合测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人才引进信息。网站上公布的人才引进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由市纪委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解释权属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2220185(贵州省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2215317(贵州省福泉市纪委市监委)

附件1:福泉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福泉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原文出处:

http://www.gzfuquan.gov.cn/xwdt/tzgg/202112/t20211216_72063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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