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我市决定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广州市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课程成绩单等材料(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对象
报名参加2024年广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选调,笔试成绩达到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业务专题-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选择“广州市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暂定2024年1月(将另行公告,请留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需上传附件:
(1)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生证;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件。
4.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考察、聘用等阶段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审查
1.时间将另行公告,请留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在网上或现场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2.根据报考人员所报岗位要求,按报考人员参加2024年广东省选调公务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5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报考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将全部人员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4.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z.gov.cn/)及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另行公告,请留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五、面试安排
(一)时间:待定。
(二)地点:待定。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操考核、说课、试教等方式进行。
(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列为体检人选。
(五)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递补人选,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选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违反就业协议不来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要求,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入编或聘用的取消入编或聘用资格,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报考人员应承诺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其他
(一)有关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结果公示等请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gz.gov.cn/)。
(二)未明确事宜,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为准。关于公告相关报名、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1:30,14:30-16:30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监督。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
原文出处:
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9394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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