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发展智库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研究员3名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发展智库中心是经坪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目标指引,以建设高端智囊平台、产业引导平台和改革宣传平台为着力点,着力构建开放、融合、务实、高效的新型智库平台,助力坪山加速实现“深圳示范,坪山引领”的发展蓝图。主要职责是为坪山区谋划产业发展、推动产城融合、创新体制机制、跟踪发展动态、应对突发事件等,开展政策研究与高端决策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领域研究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研究员3名,具体为基层治理研究员、产业经济研究员、城区规划研究员(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2022年6月30日以前毕业、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职称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2.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报考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后,须于3个月内到岗。
4.身体健康。
5.报名者须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待遇
(一)招聘人员通过面试后,在单位进行3个月的试用期。
(二)通过试用期的,双方按照区内相关规定确定岗位薪酬。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用人单位邮箱。邮箱地址:zhonglihong@szpsq.gov.cn。
3.报考注意事项:报名者网上所填报信息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且与复试当天提交的报名纸质材料一致;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
(1)《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共辅助员招聘报名表》和《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共辅助员报名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和附件4);
(2)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及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证明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等;
(5)考生银行账户信息表(附件5,用于向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发放交通补贴)。
(二)资格审查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资料并结合岗位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了解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现实情况。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的拟聘人员须到我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录用。
(六)试用期
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前往用人单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评估内容以考生报考岗位的履职要求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职业品质、心理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聘用
通过试用期的,转为坪山区创新发展智库中心研究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予以聘用,双方按照区内相关规定确定岗位薪酬。未通过试用期考核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报名者及时申领“粤康码”,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笔试。
请参加笔试人员凭“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及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对参加笔试的深圳市外考生给予适当交通住宿补贴。考生在笔试当天,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来深的城际间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船票、高速过路发票等交通票据原件。补贴标准为:广东省内深圳市外考生最高限额1000元/人;广东省外考生最高限额2000元/人;工作人员将根据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填写的个人账户信息(附件5)和提供的票据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补贴。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755-28318960。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发展智库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研究员岗位表.xlsx
原文出处:
http://www.szpsq.gov.cn/xxgk/rsxx/zkzp/content/post_10273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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