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1年引进博士研究生人才20名公告
佛山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东倚广州,毗邻深圳、香港、澳门,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城市、珠三角地区西翼经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与广州共同构成“广佛都市圈”和粤港澳大湾区三大极点之一,获全国文明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中国宜居宜业城市、新一线城市等荣誉。佛山是全国第17个、广东省第3个经济总量超万亿元的城市,工业经济实力排名全国第6。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优秀年轻党政干部培养储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拟面向海内外引进博士研究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毕业于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双一流”高校的博士研究生人才,引进人数共20人。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毕业于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入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可),“双一流”高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学科必须是该校“一流学科”。
(四)具有与职位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五)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须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位。
(七)报名人员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的,需承诺在确定考察对象前取得所在单位同意证明,若正式引进后需放弃原有身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况不纳入引进范围: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时间安排及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9:00至10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s://bm.gd-pa.cn/wsbm/index),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需填写个人情况,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并在附件提交招考职位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完成以上流程后打印报名表。(具体引进职位见附件1)
3.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申报职位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根据职位条件要求,上传相关附件和报名表。报名人员确认职位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须在报名系统反馈审核意见后5日内补充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面谈
1.资格审核结束后,综合职位匹配度和报名人数情况,按每个职位引进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环节人员。对于报名人数比较集中的职位,可视情况适当放宽面谈比例。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正常开展面谈。面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谈采用现场或视频等方式,主要了解人才的毕业院校、奖励情况、重要经历、学术成果、专业素养等。面谈后,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重点了解考生综合素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能力。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期间给予参加考生交通补贴。省外考生补贴金额每人最高1500元,省内市外考生补贴金额每人最高500元。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入围体检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统一参加体检。
2.市委组织部联合相关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市委组织部根据面谈面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引进对象,并在佛山市组织工作网、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七)递补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况,取消相关人员引进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报名人员中,综合专业素质、面试成绩、职位要求等因素研究确定递补对象。
(八)推荐选择
对于因名额限制未被聘用,但表现优秀的人才,可推荐到市直事业单位或国企,按照高层次人才择优聘用。具体事项另行明确。、
四、工作安排和优惠政策
(一)工作安排
本次引进人才纳入我市党政机关储备人才管理。根据专业领域和实际工作需要,采取跟班锻炼、参加专项工作等方式,统一安排到机关工作。
(二)任职
引进人才试用期不超过12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至事业单位七级职员(事业单位正科级)岗位,聘期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可结合个人意愿推荐到其他单位工作。聘期满后,考核表现优秀的,按照公务员调任程序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因表现一般,未能调任党政机关工作的,结合个人意愿推荐到其他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
(三)薪酬保障
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聘期内,聘用人员享受聘用职位职级对应的薪酬标准。
(四)享受我市人才政策扶持
全职引进的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对国(境)外博士和博士后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涉及的落户、子女教育、医疗保健、配偶就业等按所认定的人才层级,执行市级现行有效政策。
五、其他
(一)引进过程中,若出现部分职位报名人数低于职位计划数或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数低于职位计划数,导致职位空缺的,市委组织部可视情将此部分职位引进计划数调配至其他职位,或视情将报名其他职位的符合条件人选调剂到空缺职位参与比选。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组织实施过程中,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三)咨询电话:佛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757-83381539、83381546
附件:
附件1-2021年佛山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职位表.xlsx(10.61KB)
附件2-2021年佛山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指南.doc(29.51KB)
附件3-2021年佛山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19.62KB)
附件4-2021年佛山市人才引进专业参考目录.xls(384KB)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2021年9月6日
原文出处:
http://jyzx.6ihnep7.cas.scut.edu.cn/xx/tzgg/gsgg/1fi11e3imqel0.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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