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2019年10月引进区委党校副校长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面向全国引进区委党校副校长1名。具体如下:
一、引进职位
光明区委党校副校长(职员六级)1名。
二、引进条件
(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以及广东省、深圳市关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二)机关单位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现任副处级及相当职务层次职级的,或现任正科级及相当职务层次职级满3年的;事业单位现任六级管理岗位的,或七级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的,或已聘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其中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少于2年)。任职时间计算至2019年10月31日。
(三)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即1973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正科级及相当职务层次职级的(含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五)现为中共党员。
(六)具有党校工作经历优先。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确定人选、干部选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日18:00止。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电子邮箱(zzbgbk@szgm.gov.cn)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按“职位(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副校长)+本人姓名+现单位职务+硕博英才网”的格式命名。
(三)报名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深圳市光明区面向全国引进区委党校副校长报名表》(见附件);
2.近期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附电子版);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任职经历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任现职文件;
7.其他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如教学成果、科研成果、课题报告、内参资料等)。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区委组织部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择优确定人选,按规定办理后续事宜。
四、其他事项
(一)公告内所有相关资格条件均截至2019年10月31日。
(二)引进到深圳市光明区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引进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950室,咨询电话:0755-88212712、0755-88211660。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面向全国引进区委党校副校长报名表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
原文出处: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201910/t20191025_184580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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