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统一公开招考雇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2019年下半年我市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和职位
参加本次招考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共28个,招考职位共64个,计划招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95名。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19年下半年佛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考雇用人员职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可通过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foshan.gov.cn)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满18周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法或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要求
1.用人单位在招考职位表内明确要招应届毕业生的,应届毕业生方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2.高校毕业生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3.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本次招考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foshan.gov.cn/ztzl/rszt/rsks/),并经过“网上申报资料”和“单位资格审查”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考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1.网上申报资料。
2019年下半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统一招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9:00至2019年11月7日17:00。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foshan.gov.cn/ztzl/rszt/rsks/),进入佛山市直单位公开招考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20KB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后打印报名表。
2.单位资格审查。
报考单位的资格审查地点详见各招考单位职位表(附件1)。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应本人携带报名表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考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需委托他人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报考指南)、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考单位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3.报名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未经原报考单位同意,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4.打印准考证。
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3日14: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详见附件2),只能选择本次招考的一个职位报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无特别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4日报名开始当天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3.本次所有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均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考公告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相近,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后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下午14:00-16:00。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验》,试题统一由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负责命制。
(二)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职位招录人数不低于1︰3比例(具体比例要求见附件1)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由各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到招考单位指定地点进行,不得委托他人,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内容由各招考单位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格线为60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职位表无特殊说明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及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考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招考雇用人员的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考核)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招考雇用人员的事业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雇用导致职位产生空缺的,可由招考单位决定是否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雇用
(一)拟雇用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雇用人选,雇用名单在各招考单位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雇用手续。招考单位与拟雇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批准雇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雇用资格。
(二)新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新雇用人员试用期由各招考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间的薪酬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80%计发。
(三)薪酬待遇
1.首次雇用薪酬标准依照《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2.雇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享受相应待遇。
附件:
1.2019年下半年佛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考雇用人员职位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8日
原文出处:
http://www.foshan.gov.cn/zwgk/rsxx/zpxx/201910/t20191018_7597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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