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汕尾市科技情报所等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2019年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及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2017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2017年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违约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19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
7.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经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27日9:00至6月29日16:00;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网址:www.shanweirc.com)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申请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意见为准。
3.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提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7月4日9:00至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C}(四){C}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存在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招聘公告发布首日(即2019年6月14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考生一经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含3年)以上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从违背承诺当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6.符合笔试加分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在笔试前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505室)申请加分审核。加分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7.考生年龄、工作年限以及原单位服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4日。
五、考试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资格复审
1.按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复审均合格者,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若同一岗位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上公布。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考生工作经历有效证明(以社保参保缴费记录为准);
⑤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上另行公布。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计算。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笔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选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时,拟聘用人员必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时间和地点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公告)报到参加体检,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
检的拟聘用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可推迟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或其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1.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其聘用问题而不能聘用的空缺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一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不再递补。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60-3383663(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60-3393252(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鉴定院)。
附件: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4日
原文出处:
http://www.shanweirc.com/1560497484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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