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因工作需要,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基本的保密意识,符合政审条件;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4.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0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考试报名网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6月8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上传提交《2021年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9:00至2021年6月1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另行通知。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和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时间安排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通知,请及时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5.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2天17:00之前书面告知招聘单位。(内容: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签名:XXX,并注明日期)。
6.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注意事项
1.笔试携带考试用具。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2B铅笔、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
2.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递交《防控承诺书》。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于笔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591-87821407、87820125(上班时间)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80座
邮编:350003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干部处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省委办公厅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46451。
附件:
2.2021年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2021年5月28日
原文出处:
http://rst.fujian.gov.cn/zt/sydwrczp/zpfa/202105/t20210528_56037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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