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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39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9 09:52信息来源: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2034WS),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5、6)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7)进行。

毕业证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由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通过考生所学课程等进行审核认定。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卫生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页面→招考录用”(http://ws.cq.gov.cn/bm/rlsbj/)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照片。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一)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8日9时30分至9月2日9时。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lexam.com:7816/wansbm)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请及时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免冠证件照片要求140×180像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下同)。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或上传的其他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公告》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2年9月2日17: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考生须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通过后,须在2022年9月3日9时以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加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缴费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缴费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可于2022年9月14日7时30分至9月17日24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应及时关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页面→招考录用”(http://ws.cq.gov.cn/bm/rlsbj/)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6: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到6:1的,不进行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8)。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9月18日(星期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时间若有调整,将通过“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页面→招考录用”(http://ws.cq.gov.cn/bm/rlsbj/)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对开展笔试的岗位,按照面试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按“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3)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将通过“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页面→招考录用”(http://ws.cq.gov.cn/bm/rlsbj/)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所有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规培证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研究确定。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后,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万盛经开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页面→招考录用”(http://ws.cq.gov.cn/bm/rlsbj/)公布。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以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页面→招考录用”(http://ws.cq.gov.cn/bm/rlsbj/)及时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结构化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结论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一次性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页面→招考录用”(http://ws.cq.gov.cn/bm/rlsbj/)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岗位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3年。凡聘用人员未达到约定的最低服务期,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选)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公告由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2.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于工作日咨询,电话023-48271663(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3.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4.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5.应聘人员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及个人防护,自觉服从各地区及招聘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597526@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1: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附件5: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x

附件7: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9: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原文出处:

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208/t20220824_11033581_wa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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