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2021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简章
重庆高新区于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首批27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为建立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长效机制,广泛吸纳优秀人才,打造高效精干的创业队伍,加快推动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现面向社会引进各类人才,欢迎符合职位要求、愿意到重庆高新区工作的人才积极报名。
一、职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3.爱岗敬业,拼搏奋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心理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工作经历(不包含实习经历)。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及相关条件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聘用
1.入职前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与原单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尚未完全解决的人员。
2.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的人员。
3.其他不适合聘用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2021年9月9日9:00至9月15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结合自身实际选报适合的职位;
2.报名成功后,请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
3.测试环节的相关要求、通知公告等消息,均将通过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通知。
4.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截止2021年9月15日至少有24个月工作经历。
三、其他事项
(一)进入面试测试时本人须持相关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资格。
(二)与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高新区管委会统一管理。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待遇按照国家及重庆高新区相关规定执行,实行绩效考核,人均薪酬待遇15万/年。工作任务重,加班较多,工作地点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3-68600935、023-68681116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高新区2021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第二批).doc
附件3:QS发布的2020世界大学前500位高校名单.docx
原文出处:
http://gxq.cq.gov.cn/ggtz/202109/t20210907_9667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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