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普发展与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科普发展与研究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范围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职称等条件;
(五)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3月7日后出生;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3月7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bjkpfzzx9@163.com(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中心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以“报考部门+岗位+姓名”命名,如“数字信息部+项目主管3+张某某”。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北京科普发展与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粘贴一寸免冠证件照,并在“本人签字”栏签字后扫描;
2.户口簿扫描件(包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历学位认证电子版。其中学历学位认证电子版可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下载《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
4.职称证书及本人社保权益记录扫描件;
5.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获奖证书、作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一)时间:2023年3月18日
(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有关考试安排将通过北京市科协网站(http://www.bast.net.cn/)发布,请报名人员关注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通知。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30天内公布笔试成绩,请登录北京市科协网站查询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1:5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社保权益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安排由中心另行通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将全程录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上公告7个工作日。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中心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中心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在职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中心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三)不提供集体户口落户。
咨询电话:84619537
监督电话:84644971
附件:
北京科普发展与研究中心
2023年2月24日
原文出处: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2/t20230224_2923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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