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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11 15:39信息来源: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中心将组织开展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范围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处副处长和交流合作处副处长,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公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副处长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

3.招聘对象原则上要具有北京户口,中共党员,且年龄不超过40岁;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学位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相应岗位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经向上级人事主管部门请示同意后,中心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服务平台、中心外网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报考人员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服务平台(http://www.gxbzhp.org.cn)查阅《招聘岗位信息表》,并于9月30日前完成简历投递。

(二)筛选应聘简历

中心人力资源处对接收到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与考核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1.笔试:通过简历初筛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题目包括公共科目、政治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科目是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政治知识是指政治常识、专业知识是指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面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一轮面试的人选名单;如果比例不足1:3,则取笔试成绩为80分以上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中心领导,人力资源处、党群工作处和纪检监察审计处等职能处室人员组成。

3.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比例为4:6,面试成绩低于85分不录用。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对拟考察人选统一安排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考察,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重点考察干部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查。未通过考察人员不予录取。

出现有人放弃或未通过考察情况,按照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如考察后无合适人员不再招聘。

(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人力资源处结合笔试、面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和个人有关事项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中心党委会研究确定是否聘用。

(六)公示招聘结果

对拟聘用人员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审核批准及签订合同

中心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正式印发聘文,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88686367

附件: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原文出处:

http://www.gxbzhp.org.cn/?mod=view&aid=10000319091115351721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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