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外国语学院是一个教学为主型学院,承担全校各层次的公共外语教学以及外语专业学生培养任务。现有大学英语教学一部、大学英语教学二部、英语系、日语系、研究生公共外语教学部等5个教学机构,以及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和语言实验中心、外国语言文学教育中心、MTI教育中心等5个服务机构。学院现有英语、日语2个本科专业,以及“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MTI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各一个。
二、招聘岗位
日语外籍教师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无海内外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等。
(二)岗位和资格条件
1.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的安排,开展高质量的课堂教学,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的教研活动,需参与课程开发、教材编写及其他系内活动;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学生竞赛指导、日语角、文稿校对等任务。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语言要求:日语母语者,精通双语者优先。
4.年龄要求:1965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
应聘者需将个人简历、护照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培训证书、获奖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教学科研水平的材料于2025年10月14日前发送至riyuxi@chd.edu.cn。
(二)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知初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试考察。
(三)面试考察
学院成立外籍教师聘用考察组,组织试讲或面试等差异化考察。
(四)学校审批
学院将拟聘人员材料报送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在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天(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院通知外籍教师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西安市未央区长大南路356号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
学院官网:https://sfs.chd.edu.cn/
联系人:日语系韩老师
联系邮箱:riyuxi@chd.edu.cn
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9月16日
原文出处:
https://sfs.chd.edu.cn/info/1044/30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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