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2023年招聘科研岗2人、行政岗1人公告
根据我所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合同制员工。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是为政府行政行为提供政策研究、政策咨询等保障服务的机构,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直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公开招聘科研岗2人、行政岗1人。
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和其他要求
1.科研岗2人。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城市规划学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①985、211院校毕业生;②具有科研项目经验;③近3年公开发表过研究类论文。
2.行政岗1人。行政管理、公共管理、法学、中文、统计学、会计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且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人员,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①中共党员、学生干部;②具有行政岗位工作经验;③熟悉计算机运维管理或具有财务知识背景。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责任心,为人踏实肯干。
4.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职责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3月31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按照编外合同制员工岗位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包括报名表一、二(样式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提供就业推荐表,尚未完成境外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暂提供认证申请材料)以及科研项目、公开发表的代表性研究成果等(报名科研岗的考生如有相关材料也可一并提供),扫描后打包发至我所招聘邮箱fgs_zp@126.com,附件标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学历+毕业院校+岗位+编外+硕博英才网”,逾期可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将收到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告知初审通过。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再通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拟定于2023年9—10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查岗位履职所需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面试前,应聘人员应携带有关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将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能力、从业理念、分析判断能力及综合事务处理能力。面试前安排心理健康测评,委托专业机构通过人机对话方式完成,测评结果为不适合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后的总成绩得分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并按规定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公众号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公众号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2513。
(三)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52556(顾老师)、0571-81051972(马老师),邮箱:fgs_zp@126.com。
附件:
2023年8月25日
原文出处:
https://fzggw.zj.gov.cn/art/2023/8/25/art_1229123497_5162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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