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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所2022年7月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5 15:03信息来源: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农牧业科学研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科技部“部署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视频会议”任务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0]44号),现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

一、岗位简介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请详见附件《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

四、岗位待遇

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考核合格后与市农科所签署正式聘用协议,薪酬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应聘者请于2022年7月7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巴彦淖尔市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市农科所指定邮箱83388377@qq.com(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硕博英才网)。

2、初选。设岗单位根据岗位申报情况,择优确定面试考察对象。

3、面试考察。设岗单位组织面试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适应性、综合能力素质、学术追求及个人品德。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单位另行通知。

4、公示招聘结果。经面试、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农科所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5、办理聘用手续。根据设岗单位通知,拟聘人员与设岗单位签订《科研助理岗位服务协议》,与派遣单位签订合同。

六、其他事项

1、为确保信息沟通顺利,应聘者请认真核查个人联系方式,如有更新应及时告知设岗单位联系人。

2、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实或其他违规现象的,终止应聘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设岗单位联系人。

本公告由巴彦淖尔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所科研和成果转化科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科研和成果转化科联系电话:0478-2611028

巴彦淖尔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所

2022年6月29日

附件:《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

附件:《巴彦淖尔市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

原文出处:

http://nmj.bynr.gov.cn/Document/Show/128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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