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19年9月公开选调人员公告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教科院)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教科院负责实施。省教科院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选调有关事宜。省教科院纪委全程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岗位计划
此次选调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四、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具备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人员及事业单位工勤岗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周岁,即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选调岗位所规定的专业、技能和身体等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7.5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相关经历计算截至2019年8月31日;
8.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hunan.gov.cn/)、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hunan.gov.cn/)及省教科院门户网站(http://jyt.hunan.gov.cn/sjyt/jky/)同时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采取现场的方式,时间从2019年9月25日至9月27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5点至18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选调资格。
2.报名地点: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605室(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11号,省教育厅西院)
3.报名应提交资料:
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在《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或行政公章后方可报考。
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按要求填写的《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务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④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⑤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⑥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交电子版)。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学信网系统验证报告,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选调条件由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省教科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试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对应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对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文字写作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核对象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试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应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省教科院门户网站(http://jyt.hunan.gov.cn/sjyt/jky/)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试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应试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省教科院研究确定拟选调的人选,并在省教科院门户网站和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符合条件的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4402985(院办组织人事科)
0731—84715485(省教育厅人事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0731—84402992(院纪委)
0731—85839561(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附件:1.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9年9月16日
原文出处:
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gkxd/201909/t20190916_10392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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