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社会科学院2024年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社会科学院是南宁市人民政府直属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经济发展研究所、社会发展研究所、城市发展研究所、农村发展研究所、东盟研究所、科研管理所、《创新》编辑部等8个所(部、室)。南宁市社会科学院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论证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收集、分析、掌握社会思想理论动态和有关信息,定期与不定期提供有关问题的研究报告及各方面的动态信息,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为部门、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负责南宁市社会科学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组织、推荐、初审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用人方式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职称 | 年龄 | 政治面貌 | 考试方式 | |
系列 | 等级 | ||||||||||
责任编辑 | 专业技术岗位 | 实名编制 | 1 | 文学类,经济学类,社会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 出版系列 | 副高及以上 | 45周岁及以下 | 中共党员优先 | 直接考核 |
三、报名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聘用后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南宁市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nnsky.gx.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
报名时间: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报名材料:
1.报名表格
填写《南宁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附件材料
(1)附件目录
(2)自荐书
(3)毕业证、学位证
(4)身份证
(5)职称证书
(6)获奖证书或证明
(7)参与科研工作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证明材料提供项目合同封面、项目组人员名单、签字盖章页。
(8)论文著作
论文及专著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外文文章请附摘要中文译文,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目录)中的期刊,需提供有资质的检索部门收录证明。所有论文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的,录用证明无效。
(9)学术成果证书
(10)任职证明材料
(11)政治面貌证明材料
(12)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应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例如编制本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人事代理协议、聘用合同复印件、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无上述证明材料者,视同无工作经历,不能在报名表中填写。
注:上述材料将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报名时提供电子版(扫描)材料,考核时须提交纸质版(原件)材料。
报名表格及附件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后发至电子邮箱:nn5530722@163.com。邮件标题为:2024年南宁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姓名。
报名要求:
1.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提供上述完整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本院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应在《南宁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的“本人承诺”栏亲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虚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考评。
(三)考核
我院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及达到考评要求的人选进行考察,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四)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我院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考核结果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公开招聘结果在我院网站及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无异议后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单位集体研究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待遇
应聘人员聘用后,正式录用入编,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832340
联系人:陈恺霖 联系电话:0771-5530722
邮 编:530022 电子信箱:nn5530722@163.com
联系地址:南宁市东宝路3号6楼南宁市社会科学院办公室
南宁市社会科学院
2024年7月26日
原文出处:
http://www.nnsky.gx.cn/zhxw/t5979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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