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普发展与研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科普发展与研究中心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科普发展和资源平台建设工作,开展科学传播理论和实践研究,承担市科协科普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科普发展与研究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范围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社会人员和京籍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表》。其中:
社会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京籍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京籍应届毕业生;或2023年4月9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届毕业生在入职前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条件;
(五)年龄要求: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93年4月9日后;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8年4月9日后;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4月9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bjkpfzzx9@163.com(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中心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以“报考部门+岗位+姓名”命名,如“数字信息部+项目主管+张某某”。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北京科普发展与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粘贴一寸免冠证件照,并在“本人签字”栏签字后扫描;
2.户口簿扫描件(包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历学位认证电子版。其中学历学位认证电子版可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下载《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
4.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成绩单扫描件(由教务部门盖章)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由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社会人员需提交《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电子版和职称证书扫描件;
5.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获奖证书、作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完整的报名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一)时间:2024年4月20日
(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有关考试安排将通过市科协网站(www.bast.net.cn)发布,请报名人员关注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通知。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30天内公布笔试成绩,请登录市科协网站查询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1:5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安排由中心另行通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将全程录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科协网站上发布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中心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市科协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中心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在职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中心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三)不提供集体户口落户。
联系人:刘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84619537
监督电话:84644971
附件:
北京科普发展与研究中心
2024年3月27日
原文出处:
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03/t20240327_3602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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