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市科研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科研事业单位。市科研院有12个职能部门、13个研究所(中心)、6个科研事业单位、11个直属企业。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发布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城市系统工程研究所
城市系统工程研究所是市科研院内设机构之一,是全国为数不多、专门以城市系统为对象的专业研究机构。主要职责是开展城市运行的系统工程理论、方法和手段的研究;开展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研究,提供决策支持;开展新技术在城市管理和运行中的推广应用。研究所现有2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完善的条件平台,研究所深入探索城市运行的规律,围绕城市生命线运行、城市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基层治理以及能源系统开展研究与应用,为首都城市运行管理提供科技支撑,近年来承担了多项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自然基金、北京市社科基金、北京市科技计划等项目,完成了奥运会、国庆活动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科技保障任务。
(二)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于1956年,是北京市属的公益型研究机构。上级主管单位为市科研院。研究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我国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点之一,是《安全科学与工程》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研究所目前设有“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安全生产北京劳动防护用品检测和检验中心”、“职业安全健康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环境噪声与振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等多个国家和北京市专业技术研究机构、实验室。目前,研究所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哈佛大学、华盛顿大学、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和技术交流平台。
(三)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成立于1979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市科研院,是公益性大型综合分析测试科学事业机构,围绕着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监测、材料分析、生物技术、国产科学仪器应用示范等主要领域开展分析测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研究所坚持以分析测试为核心业务,以公益技术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和科学技术创新为立足点的发展定位,围绕着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监测、材料分析、生物技术、国产科学仪器应用示范等重点领域,依靠高素质的检验检测队伍和管理团队,采用先进的分析测试技术和手段,为全社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分析测试服务。
二、招聘对象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有较好的组织能力、沟通协作能力;
(五)有高度工作责任心和有良好团队协作精神;
(六)各单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附件2《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时将电子版(word版)发至相关单位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硕博英才网),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文件名称统一改成“序号+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专业+学历+学位”格式,应聘岗位名称请使用附件1岗位备注中的岗位名称。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2023年10月12日18:00止,超时报名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可参加笔试;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能进入笔试,单位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需携带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及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尚未获取学历、学位证书者需出具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针对性的专业笔试、综合能力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具体见附件1)要求确定面试、综合能力笔试人选。考生的综合成绩一般由专业笔试成绩、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3:3:4)合计而成。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排序,按照排序先后等额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或相关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出现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用人单位视具体情况可依综合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于公示无异议、无影响聘用情况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程序与其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一经聘用,将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高校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注: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1、2022年毕业生。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条件,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京内生源学生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
京籍社会人员年龄计算方法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如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考生务必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如因工作安排推迟或采取线上形式进行笔试、面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核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9月27日
附件:
1.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原文出处: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9/t20230927_3267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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