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1年1月职能部门处级干部竞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院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研究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队伍年轻化,完善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内部机构设置,建立能上能下、奖优罚劣的用人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农业科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研究所实际,经所党委研究,决定于2021年1月下旬开展职能部门处级干部竞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严格执行中央、部院关于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集中制和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二)以推进现代化研究所建设为出发点,坚持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提升效能的原则。
(三)坚持“竞争上岗、群众公认、聘期管理、能上能下”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在不超过处级干部职数的基础上,职能部门所有处级岗位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并实行聘期制管理,聘期为5年。竞聘部门及岗位如下(具体岗位职责见附件1):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www.caas.cn/images/content/2021-01/20210117172439305190.jpg
备注:如某岗位无合适人选,该岗位本次竞聘可空缺。
三、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所内现有职能部门所有处级干部(除援藏干部外)需重新竞聘上岗。所有竞聘岗位均面向全所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标*的岗位(人事处副处长、科研管理处副处长)还面向中国农业科学院系统京区单位在编在岗干部。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院所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和履职尽责精神。
3.坚持原则,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4.任职条件:
正处级岗位:现担任正处级职务,或在副处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副处级岗位: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或在管理七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4年以上,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龄。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3年(不足3年的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7.距离法定退休年龄需满足至少一个聘期。
8.特殊岗位资格要求:
竞聘综合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办公室主任(处长)和副主任(副处长)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计算年龄、任职年限及任职资格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程序
(一)组织领导
在研究所党委领导下,成立职能部门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工作方案的审定和各个工作环节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所长担任,成员由其他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处级干部竞聘工作实施具体事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二)工作程序
1.发布竞聘公告(1月16日)
在院、所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竞聘公告,公布竞聘岗位、任职条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等。
2.个人报名(1月16日—21日)
根据竞聘岗位设置,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填写并提交《竞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2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调剂。
3.资格审查(1月21日—24日)
人事处对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报研究所党委审核后在所内公布。
4.进行能力测评(1月27日全天)
召开能力测评会,对竞聘人员进行测评打分。能力素质测评采取“个人陈述+答辩”的方式,按照竞聘岗位设置顺序逐一进行。竞聘人员个人PPT陈述15分钟,答辩10分钟。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现任岗位履职情况(近三年来工作实绩)、对竞聘岗位的认识、自身优势、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5.确定参加民主推荐人选(1月28日)
召开党委会,根据能力测评结果,综合考虑竞聘人员德才条件、平时表现等情况,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研究确定参加民主推荐人选。
6.民主推荐(1月29日—2月1日)
(1)谈话推荐。推荐范围包括所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团队首席、课题组长、支部书记、纪委委员等不少于50人。
(2)会议推荐。召开全所中层及以上干部、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会议,组织填写民主推荐表,进行会议推荐。
(3)所外人员。到竞聘人员所在单位开展民主推荐。
7.组织考察(2月2日—5日)
召开党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表现、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研究确定各岗位考察对象。
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发布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延伸考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落实“凡提四必”,严格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所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核实信访举报等情况,形成考察报告。
8.决定拟聘人选
召开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讨论决定职能部门处级干部拟聘人选,以及本次未聘岗位的现任处级干部免职及安置事宜。
9.任前公示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拟聘人选在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
10.履行聘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经所党委同意,办理任职手续,开始新一轮聘期。需报院人事局任前备案的干部,按规定上报备案。所领导与拟任处级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并实行一年试用期。
五、报名方式和截止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月21日(周四)18:00
请竞聘者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将报名表发至邮箱:rscfood@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硕博英才网。同时提交纸质材料至加工所人事处403房间(联系电话:010-62893880)。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加工所1号楼人事处
六、纪律监督与保障
(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党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二)严禁私下拉票、打招呼等非组织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选拔工作期间,设立意见箱(加工所1号楼一层大厅)和监督电话(62893880、62815972),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监督,举报违规违纪行为。
(五)对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属实,从严处理。
七、其他问题
(一)此次竞聘上岗工作结束前,现在岗处级干部须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在严格做到不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前提下,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对于不成熟、不匹配的将暂缓选拔任用。
(三)对于未竞聘成功的所内现任处级干部,保留其相应待遇,调整至管理五级或管理六级岗位。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解释。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2021年1月1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国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处级干部岗位职责.docx
附件2-中国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职能部门处级岗位竞聘报名表.docx
原文出处:
http://www.caas.cn/tzgg/rczp/310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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