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2025年诚邀英才依托申报海外优青项目(新增批次)
一、学校简介
东莞理工学院是东莞第一所公办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由中国科学院院士、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
学校于2018年获批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广东首批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广东省唯一省市共建的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
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工程科学、材料科学、化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和农业科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设有20个二级学院,开设62个本科专业(理工类专业占比66%),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达28个,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获批教育部现代产业学院2个、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6个。
建有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个,参与粤港澳联合实验室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4个,获批各类省级平台27个。学校连续七年位居校友会网中国应用型大学排行榜榜首,位列2025年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第138位。
目前,学校改革发展正处在战略机遇期和历史窗口期叠加时期,粤港澳大湾区加快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东莞建设广东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深入推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强势发力,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开辟了广阔天地,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条件。现诚邀海外青年英才依托东莞理工学院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学校将为您提供自由的学术环境、良好的工作条件、优厚的薪酬待遇及广阔的发展平台。
二、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更多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启动2025年新增批次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报工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组织实施,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三、申请条件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得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四、限项要求:
1.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2.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3.已申请2025年度其他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五、相关待遇
01国家、省、市资助:
(1)协助申报人申请和管理国家资助的科研经费100万-300万元及生活补助50万元;
(2)广东省、东莞市根据国家资助生活补贴部分提供生活补贴配套。
02学校待遇:
(1)岗位聘任:领军人才岗位,事业编制,聘教授(研究员)、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首次职称评审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正高级职称;
(2)薪酬待遇:按照学校人才岗位标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绩效待遇和购房补贴;
(3)配套科研经费:除国家、省、市经费外,项目获批立项后,学校按立项经费1:2给予配套科研经费;
(4)安居保障:首聘期(5年)提供校内免房租、拎包入住人才公寓;
(5)配偶安置:全力协助安排配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解决配偶工作的,学校提供3年生活补贴(按月计发);
(6)团队建设:支持组建科研团队,在团队进人指标、研究生招收指标以及工作空间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博士后招聘不受名额限制;
(7)子女入学:子女可入读学校附属幼儿园及东莞松山湖优质公办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等;
(8)其他保障:协助入选人申请办理和认定广东省高层次人才、东莞市高层次人才,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服务;
(9)按规定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高端人才,其在东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东莞市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特别说明
对依托我校申报海外优青项目但项目未获批的人才:
1.根据项目进入的评审阶段及个人实际业绩,经个人申请、学校审定后,可按照“一人一策”聘任至学校高层次人才岗位并享受相应优厚待遇,聘任为教授(研究员)或副教授(副研究员)、博士后合作导师和研究生导师;
2.对于进入答辩环节未获批立项并符合纳入事业编制条件的申报者,提供正式事业编制,在博士后与研究生招收指标以及工作空间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3.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相关人才计划(项目),入选后享受省财政生活补贴;
4.子女可入读学校附属幼儿园及东莞松山湖优质公办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等;
5.其他保障:协助办理和认定广东省高层次人才、东莞市高层次人才,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服务和税收优惠政策。
六、联系方式
请有意依托我校申报项目的人才请于9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与相关学院或学校取得联系。
人才政策咨询:
人才办贾老师、涂老师
电话:0086-769-22861345
联系邮箱:dgutzp@163.com
项目申报事宜咨询:
科研部肖老师、黄老师
电话:0086-769-22861296
联系邮箱:kyc1299@126.com
各学院联系方式:
各学院联系方式明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原文出处:
https://mp.weixin.qq.com/s/EHNJ4hwk2nBgtUtxzeQS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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