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浙江工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招聘条件
科研助理是指主要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与科研活动相关的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一)需求计划
具体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原则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具有就业意愿和助研能力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生。
科研助理的选聘遵循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平等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选聘条件
1.自愿从事科研工作,具备吃苦耐劳精神和基本科研素养;
2.身体健康,符合入职体格检查标准;
3.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4.其他具体条件由设岗单位或导师根据科研要求自行制定。
二、用人模式及薪酬待遇
学校鼓励承担科研项目的平台(机构和团队)和课题组根据所承担科研任务的需要设立科研助理岗位,鼓励经费较少的课题组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岗位类别为学校人才派遣B2类岗,经费来源为各学院、部门(单位)或科研团队的科研经费,主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各类创新基地和人才专项(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地方科技计划(项目、基金等)、社科项目经费和其他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等。
科研助理岗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适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将解除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其缴纳各类险金。劳务派遣人员因个人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提前解除合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择优录用,招满即止。各用人部门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相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XX岗位+硕博英才网)。
(3)应聘材料:
①《浙江工业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②个人简历,身份证、职称及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2.资格审核与面试
招聘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在规定时间携带应聘材料原件参加考试(或面试)。根据考试(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备案并进行录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持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介绍信到人才派遣机构报到,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具体考试(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文出处:
http://www.rczp.zjut.edu.cn/2022/0307/c5251a17451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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