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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4 18:10信息来源:浙江中医药大学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设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市滨江区和富阳区。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浙江省中医院设湖滨、下沙、西溪、富春四个院区;浙江省新华医院主院区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浙江省中山医院设莫干山、庆春路和滨江三个院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本次公开招聘218个岗位共472人,其中: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科研岗位113人;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医药技人员164人,研究人员3人,护理人员10人,管理人员12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医药技人员87人,护理人员16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6人,管理人员2人;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医药技人员36人、护理人员16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人、管理人员3人。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考试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21年度内继续招聘,请保持关注。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

结合部分岗位补员偏好特点和每年持续性招聘工作安排,一些岗位定向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同期留学归国人员视同对待。除这些岗位外,符合其他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一般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5.应具备岗位要求的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3.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年龄上限一般按45周岁掌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般按50周岁掌握。

4.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符合偏好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能谢绝其他人员应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学校本部岗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12时。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zcmu.edu.cn,师资力量/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附属医院岗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16时。登录各附属医院招聘系统进行注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条件要求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或岗位表中标明为紧缺岗位的,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

3.应聘资格确认。

学校本部岗位:应聘人员无需进行资格确认。

附属医院岗位:2020年12月30日16时至2021年1月2日12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需笔试岗位未按期确认者,视为不具备应聘资格。取得应聘资格人员在确认成功后,于2021年1月7日9时开始,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学校本部岗位:考试一般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

附属医院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面试环节中,初试、复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优先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需要招聘高层次人才而符合条件人数较少的岗位,招聘单位另行研究决定是否采用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1.笔试

学校本部岗位:不安排笔试。

附属医院岗位:附属第二医院、附属第三医院笔试定于2020年1月9日(周六)举行,附属第一医院笔试定于1月10日(周日)举行。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预计可于2020年1月11日(周一)通过各医院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内容:具体见招聘岗位表“笔试科目”栏。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8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详见各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境)外院校出具的相关学习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中共党员等,另行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面试

学校本部岗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一般为采用专业答辩或试讲。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附属医院岗位: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另行网上通知。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面试初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做法进行。根据需要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网站网(http://www.zcmu.edu.cn,师资力量/人才招聘);

2.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聘网站(http://rs.zjhtcm.com/apply/index.action)

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聘网站(http://rszp.xhhos.com/)

4.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网站(http://zsyyzp.ehrel.com/apply/index.action)

5.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

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2.浙江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0571-86613530。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指引要求(见附件2)。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2.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0571-87062291

3.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人力资源部:0571-88842601

4.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人力资源部:0571-88393517

六、声明

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2.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x

2020年12月22日

原文出处:

http://rlsbt.zj.gov.cn/art/2020/12/22/art_1443681_58920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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