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招募17名“银龄学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对口支援我校工作框架协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发挥区外高水平大学退休教师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专业优势,帮助提升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现结合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第一批新设立的高校之一。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沐浴着党的阳光雨露,经过45年的发展,学校已形成包括普通本专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基础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和预科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学校教学区占地面积2435亩,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2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10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国家级重点人才5人,省部级人才146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学校紧紧围绕“聚焦立德树人,建设一流师范”的办学定位,结合“文科有优势、理科上水平、术科出精品、工科有突破”的现阶段发展思路,以“打造新文科、新工科铸就新师范”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向一流师范目标迈进。
二、需求计划
2024年我校“银龄学者”招募计划共17个,其中长期聘任计划11个,短期聘任计划6个。详见《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银龄学者”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三、基本要求
“银龄学者”特聘计划以学校需求为导向,围绕办学定位,面向学校重点发展学科和领域、博士点建设单位、紧缺人才专业、重点创新平台建设与发展需求,设置“银龄学者”长期聘任与短期聘任两类岗位。长期聘任的“银龄学者”聘期不少于1学年,短期聘任的“银龄学者”聘期一般不少于3个月,均须全职在岗。
四、基本条件
1.区外高水平大学退休教师,具有高级职称(以附件要求为准);
2.从原岗位退休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8周岁;
3.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甘于奉献、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4.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成果突出,能在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和团队建设中发挥积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五、岗位职责
“银龄学者”以课程教学、学科规划、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同时以指导课堂教学设计与实施、指导项目申报书撰写、开展学术讲座(报告)的形式,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在做好个人教学的同时,把先进的教学科研理念与方法传授给我校教师,帮助提升我校教师教学、科研的能力与业绩。
(一)长期聘任的“银龄学者”
1.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学时的本科生、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
2.参与学院学科及专业建设,对学科发展规划、学位点申报和教师申报自治区及以上各类课题予以指导(对参与这一工作的教师,可视实际工作量适当减少教学工作量);
3.培养和引领教师发展与团队创新,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2名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或科学研究,或者指导1个教学或科研团队开展有效工作,可采取教学指导、课题指导、项目争取等方式提供支持与帮助;指导教师或团队申报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奖项;
4.参与指导研究生培养工作,如论文指导、学科竞赛或科研创新项目指导、组织开展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
5.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面向全校的学术讲座(报告)或教研等活动;
6.参与指导学科及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开展我校与其他院校及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
7.参与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向学校(学院)推荐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支持学校的人才引进和储备工作。
(二)短期聘任的“银龄学者”
1.完成1门本科生或研究生的课堂教学工作,或承担与聘任学院约定的其他教学或科研任务;
2.按照“突出实效、形式多样、时间灵活”的原则,以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帮助提升青年教师教学科研水平;
3.参与学院学科及专业建设,对学科发展规划、学位点申报和教师申报自治区及以上各类课题予以集中指导;
4.参与听评课、公开教学,有针对性的开展学术研讨和项目评审工作;
5.组织开展1次本学科学术讲座(报告)或教研等活动。
六、待遇保障
1.长期聘任的“银龄学者”税前补助标准为,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短期聘任的“银龄学者”税前补助标准为,副高级职称教师6400元/月、正高级职称教师8000元/月。入职或离校当月未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在校天数发放。以上经费由学校承担;
聘任学院可依照“银龄学者”基本岗位职责,结合学院实际,协议明确工作职责与内容(所规定的目标任务不得低于基本岗位职责),如超出岗位基本职责的,待遇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配套,按月发放;
2.“银龄学者”聘期内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聘期内生病或受伤的教师,参照学校相关制度,给予探望慰问等待遇;
3.学校为聘任的“银龄学者”购买人身意外险和必要的商业医疗保险。其中长期聘任的“银龄学者”可享受新疆师范大学在编人员体检待遇;
4.由学校承担聘任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其中长期聘任的“银龄学者”聘期内每学年可核报2次本人居住地往返学校交通费;未休假的,按有关规定可报销1名家属往返居住地和学校的交通费。报销标准为飞机经济舱标准;
短期聘任的“银龄学者”聘期内可核报1次本人居住地往返学校交通费。报销标准为飞机经济舱标准;
5.学校为聘期内的“银龄学者”免费提供住宿,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学院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和良好的工作条件;在校期间,同我校在职人员一样享受教职工餐厅补助。
七、聘任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设岗学院推荐与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有意向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填写《新疆师范大学“银龄学者”特聘计划申报书》(附件2),由设岗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对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审查;
2.确定初步人选。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汇总,提出推荐名单,报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任人选;
3.通报人选情况。学校将拟聘任教师名单发派出高校,由派出高校协助告知初步人选,确定最终意愿并开展考察、体检等援派工作;
4.签订聘任合约。学校、受聘教师和派出高校签订三方协议;
5.上岗履职尽责。按学校开学时间或约定时间来校开展工作。
八、其他事宜
1.教师本人对照招聘条件自愿报名,填写《新疆师范大学“银龄学者”特聘计划申报书》(附件2),文件命名“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硕博英才网”,发送至邮箱946903014@qq.com;
2.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10日。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若需详细了解任务和待遇,可咨询各学院联系人,联系方式见《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银龄学者”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王瑾0991-4112133 13579930749
新疆师范大学
2023年10月8日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银龄学者”需求计划表.xls
原文出处:
https://www.xjnu.edu.cn/2023/1008/c11507a12651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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