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及《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2021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学校现有4个校区,7个校属实习基地和152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是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文明校园、首批自治区绿色大学。学校现有25个学院,1个教学部。有7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1个本科专业,分布在农、理、工、经、管、文、法等7个学科门类中。
建校至今,新疆农业大学为社会培养了近20万名各类人才,毕业生们遍布祖国各地,天山南北,他们不忘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为国家的和谐稳定、繁荣昌盛和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专任教师岗位报考人员: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硕士(含)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2日(含)后出生),高考为民考民的少数民族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具有在普通高等学校全职任教2年(含)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意见表》(附件2)。
(六)教辅岗位报考人员: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2日(含)后出生),高考为民考民的少数民族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具有在普通高等学校全职从事行政、教学管理工作2年(含)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意见表》(附件2)。
(七)专职辅导员岗位报考人员: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日(含)后出生),高考为民考民的少数民族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具有在普通高等学校全职从事学生管理或班主任2年(含)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意见表》(附件2);
3.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八)已在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册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九)考生毕业证、学位证中专业名称若为一级学科的,研究生期间的研究方向须满足《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中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里的二级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
(十)需要上传岗位要求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新疆农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意见表》(附件2)、《新疆农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5)、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以上相关材料的纸质版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请妥善保管。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已在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报考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任职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
4.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不包括试用期不定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十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发布招聘信息
学校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大学主页(http://www.xjau.edu.cn/<http://www.xja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21年11月2日-11月11日。
七、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00:00至11月11日24:00。
(二)网络报名方式:登陆新疆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ja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注册后网上报名,请先阅读《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报考人员使用手册》(附件4)。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公告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5)新疆农业大学岗位所需专业目录请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1.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岗位:钟老师(0991-8762671)
2.辅导员岗位:凯老师(0991-8756112)
3.招聘系统技术咨询:杜老师,17795863662、01120280@wisedu.com
4.咨询时段:10:30-13:30;16:00-20:00
八、资格审查
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学校各用人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专职辅导员岗位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办理聘用手续三个环节,若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随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须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报考岗位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均为PDF格式)。如报名系统无法单独上传多份材料,可合并PDF上传,要求内容清晰、易于辨识。系统报名提交前,务必将要求的材料准备齐全后再行上传提交,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接收相关材料,因材料不齐而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责任自负。
没有通过资格初审导致所在岗位招聘数和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农业大学网站上公布。
九、测试
(一)专任教师岗位测试分为用人单位专业技能测试、学校面试两部分。
1.专业技能测试。由学校各用人单位组织,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知识、学术能力、教学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按总成绩的30%折算,包括笔试和试讲,笔试和试讲成绩各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及以上,合格者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进入学校面试环节,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2.学校面试。由学校人事处组织,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治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心理素质、专业知识等。面试满分100分,按总成绩的70%折算。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或职称证原件、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政审证明等材料。
报考人员面试前将以上材料准备好供工作人员核查。因携带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放弃者,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学校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者根据岗位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100分)=[笔试(100分)*50%+试讲(100分)*50%]*30%+学校面试成绩(100分)*70%。
(二)专职辅导员、教辅岗位测试分为笔试、学校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40%折算,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由新疆农业大学委托第三方组织,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方式,将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时一同公布,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参加笔试,未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结束后,按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
通过笔试的考生需参加心理测试,主要考核考生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成绩,但作为对考生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在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学校面试
辅导员岗位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教辅人员岗位由学校人事处组织。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60%折算,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治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政审证明等材料。
报考人员面试前将以上材料准备好供工作人员核查。因携带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放弃者,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学校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者根据岗位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100分)=笔试(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70%。
十、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检查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试行)》执行,学校将按招聘人数和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确定的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十一、试工
试工时间三天。试工人员接到通知后到校试工,未按要求到校试工的,视为自动放弃,试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十二、考察
新疆农业大学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察。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考察工作中将进行资格确认。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应聘资格。
在上述试工及以后的各环节,因不合格、取消资格或考生放弃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员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中任何环节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十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以书面方式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为1个完整的教学年度。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五、招聘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农业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18997938644
电子邮箱:JJW@xjau.edu.cn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及时进行公告。新疆农业大学并无电话或短信通知义务。如遇特殊情况,或将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事宜。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发布的考核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核时间安排等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由于现处疫情防控期间,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下载)
原文出处:
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2/202111/016b474c02284054bb5fba11058e719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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