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实验教师、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精神及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5名、心理健康教师1名、实验教师8名、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岗位
部门 | 岗位 | 所需学科/专业 | 具体方向 | 学历/学位 | 人数 | 岗位其他条件 |
学生工作部 | 专职辅导员 | 不限 | 研究生/硕士 | 14(男性7名,女性7名) | 见招聘条件第(二)条内容 | |
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 | 不限 | 研究生/硕士 | 1 | 中共党员,新疆籍,熟练掌握汉语和维语。 | ||
心理健康教师 | 社会学 | 社会学 | 研究生/硕士 | 1 | ||
心理学 | ||||||
临床医学 | 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二)实验教师岗位
部门 | 岗位 | 所需学科/专业 | 方向 | 学历/学位 | 人数 | 岗位其他条件 |
经济学院 | 应用经济学实验教师 | 应用经济学 | 研究生/硕士 | 1 | 计算机二级证书 |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实验教师 | 工商管理 | 研究生/硕士 | 1 | 计算机二级证书 | |
管理学院 | 工程管理实验教师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工程管理 | 研究生/硕士 | 1 | 计算机二级证书 |
物流工程实验教师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物流工程 | 研究生/硕士 | 1 | 计算机二级证书 | |
信息学院 | 大学物理实验教师 | 物理学 | 研究生/硕士 | 1 | 计算机二级证书 | |
电子技术实验教师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电子信息工程 | 研究生/硕士 | 1 | 计算机二级证书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
计算机网络实验教师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 | 研究生/硕士 | 1 | 计算机二级证书 | |
软件工程 | ||||||
文学院 | 数字媒体实验教师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数字媒体技术 | 研究生/硕士 | 1 | 计算机二级证书 |
设计学 |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设计、交互设计 |
(三)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部门 | 岗位 | 所需学科/专业 | 方向 | 学位 | 人数 | 岗位其他条件 |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
秘书 | 政治学 | 研究生/硕士 | 2 | 中共党员 | |
法学 | ||||||
中国语言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
纪检监察机构 | 纪检监察员 | 应用经济学 | 研究生/硕士 | 1 | 中共党员 | |
法学 | ||||||
工商管理 | 会计学 | |||||
会计 | ||||||
党委宣传部 | 视频编辑 | 新闻传播学 | 研究生/硕士 | 1 | ||
学生工作部 | 就业专干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研究生/硕士 | 1 | 中共党员 | |
统计学 | ||||||
工商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
新闻传播学 | ||||||
教务处 | 教学管理 | 经济学 | 研究生/硕士 | 1 | 计算机二级证书 | |
管理学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财务处 | 学生事务管理会计 | 工商管理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研究生/硕士 | 1 | 计算机二级证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研究生院 | 招生专干 | 应用经济学 | 研究生/硕士 | 1 | 中共党员 | |
统计学 | ||||||
公共管理 | ||||||
法学 | ||||||
二级学院 | 教务学科秘书 | 经济学 | 研究生/硕士 | 7 | 计算机二级证书 | |
管理学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未受过纪律处分。
2.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3.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语言表达流畅,综合素质较好。
4.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证书),原则上本硕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境)外学校毕业生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6月1日之后出生)。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其他条件
1.2023年应届毕业生;
2.中共党员;
3.在校期间具有以下经历或取得以下成绩之一:
(1)具有一年以上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兼职辅导员应在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院校独立承担工作);
(2)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一年以上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部长工作经历;
(3)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一年以上校团委副书记、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负责人或学院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工作经历;
(4)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5)省级以上荣誉获得者;
(6)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获得者;
(7)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
(8)大学生退役士兵。
三、管理形式
(一)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学校按一定程序组织考察,报上级部门审批、核准后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二)其他岗位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按照《西安财经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7月1日
(二)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仅可就本次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不可多岗位报名。
2.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通过西安财经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renshi.xaufe.edu.cn/zp/,招聘网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打开,其他浏览器可能不兼容此网站)投递简历,简历请按照系统中“应聘须知”要求进行填报。
3.简历信息填写要完整、真实,包括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及获奖情况、社会实践情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等。
4.简历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同步上传证明材料至附件,包括: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个人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阶段)”;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学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政治面貌证明(模版见附件1,需加盖所在院系党委公章)、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模版见附件2,加盖所在院系公章或校团委公章,党支部书记需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岗位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50MB)。
(5)上述证明材料应单独扫描上传,文件命名规则为本人姓名-材料名称。
5.因简历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或上传证明材料不齐全,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后续环节的人员名单。
(二)现场审核确认: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提交报名有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确认。现场审核具体安排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同时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未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或现场审核确认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通过资格审查和现场审核确认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本次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属急需紧缺的招聘岗位,经学校核准,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西安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具体安排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同时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1.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综合运用相关知识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应聘岗位的业务知识。考题范围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综合管理类(A类)内容、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
2.实验教师岗位笔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知识。
(四)面试及心理测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学校组织进行面试及心理测试。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同时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心理测试主要考查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确定拟聘人员: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思想政治表现审查: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六)通过考察的拟聘人员在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不合格予以淘汰。
(七)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报到: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学校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和就业协议,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六、招聘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西安财经大学人事处
(二)联系人:薛老师张老师
(三)联系电话:(029)81556138(招聘专用电话,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四)联系邮箱:zhaopin@mail.xaufe.edu.cn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符合要求,如有弄虚造假等,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应准确,保持畅通。学校将通过短信、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渠道反馈招聘进程。
欢迎广大有志于高校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积极应聘!
西安财经大学人事处
2023年6月21日
原文出处:
http://www.xaufe.edu.cn/xxgk/info/1048/17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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