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2020年8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我校干部队伍实际和培训科研工作需要,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文件有关要求,经市委组织部核准,我校计划公开招聘3名高层次人才为党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专业学历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国家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应聘人员年龄计算应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5.身体健康,能适应教学科研和单位日常工作;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新录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6.特岗教师、振兴计划、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未满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拒服兵役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政府网站(http://www.ankang.gov.cn)、安康先锋网(http://xfw.ankang.gov.cn)和中共安康市委党校网(http://www.akdx.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00:00至8月20日24时,5个工作日。
2.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相关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工作经历等证明资料)和《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aksdx@163.com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硕博英才网。待初审通过后,通知面试。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915-3113410。
3.资格审查:由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现场资格复审。需本人提供《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和身份证、毕业证(含本科)、学位证(含本科)和能够证明其岗位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的其它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同时提供正面免冠2寸照片4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本人在《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上签字确认。
报名人员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若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4.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确认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为1:2。未达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销,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以教学专题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理论水平、课堂控制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按百分制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相加平均后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者,学位层次高者排序在前;若学位层次相同,重新命题重新组织面试(试讲),再按成绩高低排序。若前一名次人员放弃,依次递补。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含)的不得确定或递补为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在安康先锋网(http://xfw.ankang.gov.cn)和中共安康市委党校网(http://www.akdx.gov.cn/)另行发布。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或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二级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若未在规定时限、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安康市政府网站(http://www.ankang.gov.cn)、安康先锋网(http://xfw.ankang.gov.cn)和中共安康市委党校网(http://www.akd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无异议者,报请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未尽事宜由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15-3113410
监督电话:0915-3288352(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
2020年8月6日
附件:
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原文出处:
http://www.ankang.gov.cn/Content-2146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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