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2019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山西财经大学是一所突出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法学学科优势和特色,经、管、法、文、理、工、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大学。学校始建于1951年,坐落于素有“龙城”之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学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现有本科生17000人,研究生近4000人,留学生近30人。
学校设有21个教学单位、10个实体型科研机构和37个非实体型科研机构,拥有4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5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1331工程”优势特色学科、优势学科攀升计划项目、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项目、重点创新团队。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教职工1700人,其中专任教师1150人,教授、副教授近50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8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山西省青年三晋学者、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等近40人。
学校面向社会诚聘各类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团队。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分类引进、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遴选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聘任、合约管理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一)全职引进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人事、档案、社保等关系均转入我校。
(二)柔性引进
在一定范围和条件下,通过讲座教授、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团队,其人事、档案、社保等关系不做改变。
三、引进对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勇于创新,身心健康。
(一)第一类别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
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院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
声望高的资深教授。
(二)第二类别人才
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国家“****”创新人才项目入选者;
国家“外专****”项目入选者;
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国家海外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国家级教学名师。
(三)第三类别人才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或首席专家;
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山西省“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入选者及其他省份相应学者计划入选者;
省级“百人计划”创新项目入选者;
省级“外专百人计划”项目入选者;
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国家“青年****”项目入选者;
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海外高水平大学教授、副教授。
以上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四)第四类别人才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山西省“青年三晋学者”及其他省份相应青年学者计划入选者;
山西省“百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以上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五)第五类别人才
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较多高水平科研成果的教授,要求获得博士学历学位,近三年至少主持1项A级项目,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A级论文。
以上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六)第六类别人才
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内外博士、出站的博士后。
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B1级论文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2篇以上B1级论文。
以上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科研成果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除上述六类人才外,山西省“三晋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在相关学科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高精尖缺”人才和团队,学校可根据本人或团队的学术水平和成就,在考察的基础上确定相应人才类别。
四、引进待遇
(一)全职引进的各类别人才享受待遇如下:
类别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校内绩效工资 | 其他 |
第一类别 | 500万元 | 500万元 | 前三年享受校内教授一级标准,其后执行本人所聘岗位等级标准。 | 1.提供教职工集资价住房1套。2.可为配偶或1名子女安置学校发放薪酬的工作岗位。 |
第二类别 | 200万元 | 200万元 | 前三年享受校内教授二级标准,其后执行本人所聘岗位等级标准。 | |
第三类别 | 100万元 | 100万元 | 前三年享受校内教授二级标准,其后执行本人所聘岗位等级标准。 | |
第四类别 | 70万元 | 70万元 | 前三年享受校内教授三级标准,其后执行本人所聘岗位等级标准。 | 可为配偶安排学校发放薪酬的校内工作岗位。 |
第五类别 | 50万元 | 50万元 | 前三年享受校内教授三级标准,其后执行本人所聘岗位等级标准。 | |
第六类别 | 40万元 | 40万元 | 前三年享受校内讲师二级标准(具有副教授职称者享受副教授三级标准),其后执行本人所聘岗位等级标准。 |
符合山西省、太原市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学校为其申请落实相关待遇。
(二)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学科团队,学校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一队一策”的待遇政策。
同时,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六年两个聘期”总考核制度。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在其正式上岗后发放1/2(科研启动费划入本人科研经费卡),剩余1/2在第二个聘期考核时按照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发放。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向学院或科研机构提交材料:填写《山西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应聘申请表》,提交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学术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等学院或科研机构要求的材料。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学院或科研机构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综合面试
学院或科研机构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其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四)确定聘用
人事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学院或科研机构提交的考察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结合学校学科建设需要和人才队伍状况,提出是否引进的意见,并报学校审批。
(五)考察、体检、公示
学校对审批同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学校确定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人事处负责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六、应聘方式
应聘者与学院或科研机构直接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学校各单位网站),并按照应聘单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财经大学人事处
联 系 人:白老师、石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351-7666172(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通讯地址:中国·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696号
邮政编码:030006
原文出处:
http://rsc.sxufe.edu.cn/info/1019/14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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