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2023年招聘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物流、海洋为特色,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应用研究型大学。为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要求
本次招聘的岗位包括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5.年龄:1983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二)具体岗位与要求
岗位编号 | 招聘 | 招聘岗位 | 岗位性质 | 招聘人数 | 招聘要求 |
101 | 交通运输学院 | 行政秘书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2.有高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102 | 经济管理学院 | 教学秘书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2.熟悉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培养与教学管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103 | 经济管理学院 | 外事秘书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持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境外取得学位; 3.有境外学习工作或高等教育阶段中外合作项目学习经历者优先; 4.有高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104 |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 教学/科研秘书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理工类专业); 2.具有高校学生培养、教学科研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数据分析能力者优先。 |
105 | 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 | 教师发展中心科员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中共党员; 3.有高校管理与教职工活动组织经验者优先。 |
106 | 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 | 人事系统与数据管理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中共党员; 3.具有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持有数据分析师相关等级证书; 4.有高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107 | 教务处 | 学历管理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中共党员; 3.具有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持有全国信息化工程师证书者优先; 4.熟悉学历、学位管理规定和条例,有高校学籍学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108 | 科技处 | 项目管理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中共党员; 3.具有较强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 4.具有科研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
109 | 国际交流处 | 学生海外交流管理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备较强的英语实际运用能力,持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境外取得学位; 3.有外事管理、留学生教育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110 | 研究生院 | 招生管理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中共党员; 3.能熟练运用数据库软件,具有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 4.熟悉研究生招生政策和网站、公众号等多媒体宣传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111 | 港湾校区 | 文化建设与校企合作干事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掌握人物访谈技巧; 3.熟悉职业教育、港航企业文化,有校企合作工作经验者优先。 |
112 | 港湾校区 | 餐饮管理 | 管理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食品安全A1证书以及餐饮服务人员等级证书等; 3.熟悉餐饮管理、仓库管理、审价核价、财务管理等业务知识,有中职后勤餐饮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201 | 商船学院 | 船舶电气与自动化实验室实验员 | 专技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为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 2.持有效750KW及以上船舶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有较丰富的实船工作经验; 3.熟悉船舶电气和自动化实验室的相关工作,具有船员实操培训工作经验者优先。 |
202 | 徐悲鸿艺术学院 | 艺术实验中心实验员 | 专技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艺术学类专业); 2.具有较强的摄影艺术理论教学和实操指导能力; 3.熟悉大幅面打印技术和相关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4.有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经验者和本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
203 | 团委 | 团委干事 | 专技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中共党员; 3.有高校群团工作经验或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者优先。 |
204 | 信息化办公室 | 一网通办管理员 | 专技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 2.熟悉BPM及应用,熟悉高校业务流程、组织架构及人员岗位配置,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一网通办”平台建设运维经验;3.熟悉项目管理全过程,包括需求分析、实施、开发、测试、交付、验收、运维等,有信息化项目管理经验; 4.具有信息系统容器化和微服务化的实施和部署知识,熟悉Kubernetes等工具;熟悉Oracle、MySQL数据库相关操作技能,有Oracle数据库认证证书(OCP或OCM); 5.具有较强的安全保密意识,具备编写信息化相关技术文档、项目文档能力; 6.有数据安全相关证书者优先。 |
205 | 财务处 | 财务管理 | 专技 | 3 | 1.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或研究生至少有一个为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最高学历为本科的必须有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2.熟悉财务工作及相关财务软件操作; 3.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财务工作2年及以上,且具有基建财务、预算管理、财政零余额资金支付、税务管理操作、财务收支审核(复核)、收费管理等两种以上工作业务经验者优先。 |
206 | 基础实验实训中心(工程训练中心) | 实习指导 | 专技 | 2 | 1.本科及以上学历(理工类专业或现从事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等相关工作); 2.熟悉机械制造技术及工艺,并能熟练操作激光雕刻/切割、3D打印等现代加工设备,能熟练运用AutoCAD、Solidworks等主流CAD/CAM软件; 3.具有高校机械制造技术相关实训指导经验者优先。 |
207 | 基础实验实训中心(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 实验教学指导 | 专技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电工电子相关专业或现从事相关工作); 2.能熟练运用Python、Halcon等软件; 3.具有大学生科创指导能力,指导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市级以上奖项者优先; 4.有电子电路设计经验者优先; 5.具有高校实验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
208 | 后勤中心 | 修缮管理 | 专技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二级建造师、中级经济师(建筑类)或建筑CAD中级及以上证书; 3.熟悉维修立项、施工管理、审价等业务知识,有施工员证书者优先; 4.具有高校维修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
209 | 校医院 | 医生 | 专技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 2.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外科或全科); 3.能承担海上急救相关课程教学任务; 4.能胜任学校远洋教学实习船随船医生任务,根据学校安排上船工作; 5.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
210 | 港湾校区 | 实习指导 | 专技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电气类或电子信息类专业); 2.持有电工电气类职业资格证书; 3.能胜任电工实训指导及设备管理维护工作,有中职实验实习教学经验者优先。 |
211 | 港湾校区 | 学生管理 | 专技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中共党员; 3.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 4.有中职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
三、招聘办法
1.报名办法
(1)应聘者完整填写《上海海事大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以及《上海海事大学应聘人员个人简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应聘管理岗位者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glgzp@shmtu.edu.cn,应聘专业技术岗位者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zjgzp@shmt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编号+姓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2)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
3.资格审查
学校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通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4.考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并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5.体检
拟录用人员收到通知后,自行到上海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人事处提交医院体检报告原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6.考察
学校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7.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上述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3828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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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31016/t0035_1418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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