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院校、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学校在省属高校中拥有国家重点学科最多,首批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授权,首批成为国家“973”项目首席承担单位,硕士点数量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2007年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入扁鹊故里--长清,现在学校三校区(含青岛中医药科学院)办学,总占地2039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其中研究生近4200人。现有35个本科专业,其中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二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硕士二级学科,有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中医、中药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内科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医学入选山东省“高峰学科”,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入选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3900余人,博士生导师236人。荣获国家“国医大师”荣誉称号者3人,“全国名中医”3人,“岐黄学者”2人,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2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山东省优秀教师8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2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0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6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3人,山东省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9人,“山东名老中医”11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112人。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山东省十大优秀创新团队1个,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6个。
学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3个国家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全国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33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山东)中药单元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应聘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sdutcm.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9:00—7月5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25日11:00—7月6日17:00
报名人员请登录山东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shichu.sdutcm.edu.cn)相应链接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1)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25日11:00—7月6日17:00
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其中,急需紧缺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2)资格复核
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及时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单位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核。具体资格复核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务必注意查看山东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shichu.sdutcm.edu.cn)有关通知。资格复核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进入笔试、面试环节,未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现场复核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如下:
①本人签名的《山东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及报名系统导出的《报名表》各1份;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并能够于2021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
④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
⑦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相关论文、著作、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急需紧缺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类,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请注意及时查看山东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shichu.sdutcm.edu.cn有关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实有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及时查看山东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shichu.sdutcm.edu.cn有关通知)。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条件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查看人事处网站https://renshichu.sdutcm.edu.cn有关通知,并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方式通畅。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需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示山东健康通行码“绿码”,请提前使用微信“健康山东服务号”、“爱山东”APP、支付宝“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等渠道申请山东省健康通行码。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学校组织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等工作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老师
咨询电话:0531-89628730
邮 箱:zyydxzhaopin@sina.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各岗位咨询电话及邮箱详见附件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文件执行。
山东中医药大学
2021年6月24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106/6db85b2d-6b3d-4557-a3a4-8098435e1b9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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