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科技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团队)招聘公告
一、高层次人才类别、条件及待遇
(一)学科领军人才
1.范围: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同类国(境)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及讲座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863”、“973”计划首席科学家、与上述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2.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师德高尚,遵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待遇:
学校根据人才情况一事一议。
(二)学术带头人
1.范围:
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建设工程或者荣获省级及以上专家人才称号的人选(如山东省“泰山学者”人才工程入选者、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首位获得省部级教学奖励(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或科研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人员、上述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博导、硕导。
2.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师德高尚,遵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待遇:
学校免费提供100-130m2过渡房一套,购房补贴及安家费50万元,给予30-50万年薪,理工类学科给予100-500万科研启动费用,人文类学科40-100万科研启动费用,其他方面如配偶安置等如有需要,学院妥善解决。
(三)博士研究生
基本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各专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根据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分为A、B、C三类。
岗位 | 博士分类条件 |
机电信息学部 |
招聘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机械工程、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交通运输工程、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农业工程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A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五年,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②近五年,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且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③近五年,主持在研国家基金项目1项且能将项目转入我校的,且理工科类在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④近五年中,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 B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 近五年,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SCI三区和EI核心版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C类博士研究生 符合基本条件。 其中材料学相关专业只招聘A类及以上博士。 |
建筑与艺术学部 |
招聘专业:建筑工程方向(力学、土木工程、建筑学、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方向)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A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五年,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②近五年,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且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 ③近五年,主持在研国家基金项目1项且能将项目转入我校的,且理工科类在SCI三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④近五年中,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B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 近五年,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三区和EI核心版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C类博士研究生 符合基本条件。 材料学相关专业只招聘A类及以上博士。 |
招聘专业:艺术学(设计艺术学、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相关专业或方向 A类博士研究生 近五年,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CSSCI(不含扩展版)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三区和EI核心版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B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 近五年,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CSSCI(不含扩展版)期刊发表论文1篇;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三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四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四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C类博士研究生 符合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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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部 |
招聘专业: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审计、管理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相关专业或方向 A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五年,在SSCI、A&HCI或我校认定的本学科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②近五年,在CSSCI(不含扩展版)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 ③近五年,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在SSCI、A&HCI或我校认定的本学科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CSSCI(不含扩展版)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④近五年,主持在研社科国家基金项目1项且能将项目转入我校的,且人文社科类在CSSCI(不含扩展版)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⑤近五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 B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 近五年,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CSSCI(不含扩展版)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C类博士研究生 符合基本条件。 |
农学与环境学部 |
招聘专业:护理学、中医学、药学相关专业或方向 A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五年,医学、理学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工学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三区和EI核心版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②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博后基金除外)及以上,且发表本人项目研究领域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SCI论文。 ③近五年,主持市级项目2项及以上,且至少1项为省级课题或国家博后基金,发表本人项目研究领域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SCI论文。 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团队首位负责人,近3年,成果转化500万及以上者,并获得本研究领域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限前三位)。 ⑤近五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或科研奖励(限前三位)。 ⑥近五年,首位获得省级教学奖励一等奖或科研奖励一等奖。 B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五年,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CSSCI(不含扩展版)期刊发表论文1篇;医学、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三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四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四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②近五年,获得省级教学、科研奖励二等奖或以上(限前五位)。 ③近五年,首位获得市级教学奖励一等奖或科研奖励一等奖。 C类博士研究生 符合基本条件。 |
农学与环境学部 |
招聘专业:1.风景园林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园艺学、植物病理学、植物保护、发育植物学、蔬菜学等专业或方向 A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五年,在SCI一区期刊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 ②近五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B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五年,在SCI一区期刊发表相关论文2篇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②近五年,获得省级教学、科研奖励二等奖或以上(限前三位)。 ③近五年,首位获得市级教学奖励一等奖或科研奖励一等奖。 C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 近五年,在SCI三区期刊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或在SCI四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SCI影响因子累计2以上。 招聘专业:2.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发酵工程、生物工程按照机电信息学部工科类招聘条件执行。 |
招聘专业: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工材料、药物合成、环境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或方向 A类博士研究生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五年,材料相关专业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研究领域发表SCI一区以上文章2篇及以上, 药物合成等相关专业发表SCI二区以上文章3篇及以上或SCI一区文章2篇及以上,化工工艺和环境化学相关专业发表SCI二区以上文章3篇及以上。 ②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博后基金除外)及以上,且发表本人项目研究领域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SCI级别。 ③近五年,主持市级项目3项及以上,且至少1项为省级课题或国家博后基金,发表本人项目研究领域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SCI级别。 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团队首位负责人,近3年,成果转化500万及以上者,并获得本研究领域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 ⑤近五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或科研奖励(限前三位)。 ⑥近五年,首位获得省级教学奖励一等奖或科研奖励一等奖。 B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五年,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②近五年,主持市级项目1项及以上,发表本人项目研究领域SCI论文2篇或北大核心及以上级别论文3篇。 ③近五年,获得省级教学、科研奖励二等奖或以上(限前三位)。 ④近五年,首位获得市级教学奖励一等奖或科研奖励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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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学部 |
招聘专业: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艺术学相关专业或方向 A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 近五年,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CSSCI(不含扩展版)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B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 近五年,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CSSCI(不含扩展版)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至少发表北核文章2篇 ; C类博士研究生 符合基本条件。 |
招聘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理论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数学、哲学、外国语言文学(英语方向)、体育学相关专业或方向 A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 近五年,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CSSCI(不含扩展版)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三区和EI核心版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B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 近五年,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CSSCI(不含扩展版)期刊发表论文1篇;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三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四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四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C类博士研究生 符合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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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博士分类条件中论文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通讯作者的认定按照《潍坊科技学院关于学术论文通讯作者认定的暂行办法》执行)。
2.音乐、美术、体育类博士补充条件
音乐类博士,在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主办的音乐类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一等奖(须提供正式播放证书附带有台标的实况+音像资料)相当于本学科权威核心期刊文章2篇,二、三等奖励1项相当于本学科权威核心期刊文章1篇;在省委宣传部、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主办的音乐类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一等以上奖励,相当于本学科权威核心期刊文章1篇,二等奖励相当于CSSCI(不含扩展版)期刊文章1篇。
美术类博士,作为第一作者创作的艺术作品,在中央宣传部、文化部、中国文联主办的全国美术作品展获一等奖,相当于本学科权威核心期刊文章2篇,二、三等奖励1项,相当于权威期刊文章1篇,入选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或中央宣传部、文化部、中国文联主办的全国美术作品展获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省委宣传部、文化厅、省文联主办省级美术作品展获一等以上奖励1项,相当于CSSCI(不含扩展版)期刊文章1篇。
体育类博士,在奥运会科学大会做专题报告1次,相当于SCI一区文章2篇,在亚运会、全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体育科学大会专题报告1次,相当于SCI一区文章1篇。
(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能够承担相关专业教学任务。
高层次人才类别及待遇一览表
人才类别 | 岗位津贴 | 购房补贴及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其他 | |
理工科 | 人文社科 | ||||
学科领军人才 | 一事一议 | 配偶子女如有需要,学校予以妥善安置,其他按学校规定执行。 | |||
学术带头人 | 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工资+特聘岗位津贴35-60万元。 | 免费提供100-120m2过渡房,购房补贴及安家费75万元。 | 100-500万元 | 40-100万元 | |
A类博士 | 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工资+特聘岗位津贴19万元。同时享受市财政3000元/月的生活补助,期限五年。 | 提供100-120m2过渡房,购房补贴及安家费55万元。 | 50万元 | 30万元 | |
B类博士 | 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工资。同时享受市财政3000元/月的生活补助,期限五年。 | 提供100-120m2过渡房,购房补贴及安家费33万元。 | 30万元 | 15万元 | |
C类博士 | 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工资。同时享受市财政3000元/月的生活补助,期限五年。 | 提供过渡房,购房补贴及安家费18万元。 | 按项目确定匹配金额 | ||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
注:以上岗位津贴、安家费等金额为税前金额。
二、引进方式
学科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坚持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采用刚柔结合的引进方式,如以团队形式引进,团队成员按照学校相应的引进人才标准兑现待遇,并根据团队建设需要,提供科研平台、仪器设备等建设经费。
博士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程序,采用自主面试等相对灵活的方式,全职引进。
三、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简历、科研成果及奖励等应聘材料,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邮件发送至:rczp1299@163.com,投送应聘材料后要及时与学校联系,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
2.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报上级备案办理入职手续,列事业编制。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桂老师13668666193、杨老师1596360575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办公电话:0536-5109673 电子邮箱:rczp1299@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潍坊科技学院人事处203室
邮政编码:262700
学校网址:http://www.wfust.edu.cn
潍坊科技学院
2021年1月6日
原文出处:
http://www.shouguang.gov.cn/sgrsj/xwzx/tzgg/202101/t20210106_5804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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