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2020年6月科级干部招聘公告
根据《四川大学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川大委〔2019〕21号)文件规定,结合部门具体工作要求,经学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组批复同意,现将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留学生招生科副科长1名
2.留学生管理科副科长1名
二、岗位职责
详见附件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机构岗位职责》。
三、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一)基本条件
按照《四川大学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川大委〔2019〕2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基本资格
1.申报科级岗位人员须是学校在职在岗编内人员。
2.新提任科级干部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3.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工作须3年以上,方能申报副科级岗位。党政管理人员聘为八级职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申报副科级岗位;助理制工作人员转为聘用制后方能申报科级岗位,博士学位获得者转为聘用制后可直接申报科级岗位。
4.辅导员申报科级岗位的,按照《四川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川大委〔2018〕82号)执行。
5.新提任科级干部,男同志应在50周岁以下,女同志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继续担任职务的科级干部应能任满一届(4年)才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同志应在56周岁以下,女同志应在51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6周岁。
6.申报者须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交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外事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0日。
四、选拔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选拔方式
采用竞争(聘)上岗。
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
2.个人申报。
3.资格审核。对申报人员基本条件、基本资格、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审核。
4.述聘答辩。
5.确定拟任人选。
6.任前公示。
7.学校发文任用。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9日17:00时止
2.报名地点: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的学校在职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将《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申报表》(附件2)交至国际处综合科(望江校区行政楼509室)何老师,联系电话:85403116,并将表格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gjc@sc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请按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若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全部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附件【附件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机构岗位职责.docx】
附件【附件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岗位申报表.docx】
原文出处:
http://rsc.scu.edu.cn/info/1024/32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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