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为学校“双高”校建设、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办学试点工作、宁夏开放大学综合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聘的用人机制,面向全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2021年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是直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一所多门类、多学科的公办综合性高等学校,承担着中高等职业教育、远程开放教育、成人学历教育、技工教育、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等多种办学任务。2019年12月学校从全国1400多所高职院校中脱颖而出,挺进我国职业教育第一梯队,成功入选前56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同时还是宁夏首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畜牧兽医专业资源库主持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宁夏首批“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先后荣获“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中药材开发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入选自治区第二批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
二、引进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引进计划
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10人,具体详见《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一)线上报名
将以下材料命名为“招聘部门+岗位名称+姓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发送至电子邮箱nzszk@qq.com。
材料明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为就业推荐表和学科成绩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归国人员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位表要求的执业和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自荐材料等扫描件。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初审
1.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网上资格初审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5个工作日内审 核完毕,并予答复。
(三)资格复审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由学校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合格人员名单在我校校园网公布。
(四)面试(专家评议)
面试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组织。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提前一周通过学校网站发布公告、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到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
2.面试形式、内容
面试(专家评议)实行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了解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4.考生应按照招聘组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对未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按照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学院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人才待遇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院将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积极支持从优确定相关待遇。其他事项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引进人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人才,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引进人才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引进人才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宁夏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951-2135040(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16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nxtc.edu.cn/info/1057/137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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