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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1年10月集中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1-10-08 11:12信息来源: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为建设培养一支符合“双一流”建设需要的教职工队伍,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人员补充暂行办法(修订)》和《大连理工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修订)》,现面向校内外集中招聘盘锦校区机关管理实验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专业、系统的学习经历,理论基础扎实,爱岗敬业,遵规守纪,业务能力精湛,个人条件、职业能力等方面符合所聘岗位要求,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胜任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心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原则上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6、应聘机关管理岗位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实验技术中级及以下岗位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正高级岗位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具有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

本次集中招聘的岗位均为合同制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2。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集中岗位招聘应聘申请表》《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应聘汇总表》,最多报两个岗位,谢绝重复投递,否则报名无效。以上材料同个人证明材料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jzhaopin@dlut.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硕博英才网),请将三个材料分别添加附件,不要压缩成一个文件夹。

材料要求:

《申请表》命名为“姓名-申请表-应聘岗位名称1-应聘岗位名称2”,《汇总表》命名为“姓名-汇总表”,请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编辑为一个PDF格式文档,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1-应聘岗位名称2-本科专业名称”方式命名,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每一教育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身份证、英语水平证明、获奖证书、技能证书、工作证明等。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用人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经人事部门审核后,按照不超过1:10确定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试人选名单。笔试和测试工作安排及参加人选名单将在大连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c.dlut.edu.cn)上进行公布,用人部门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

(三)笔试和心理测试

所有推荐人选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能力测试。应聘机关管理的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一般包含行政职业及文字能力测试;应聘实验技术岗位人员笔试由用人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可以是专业能力测试或实际操作测试等。

(四)用人部门面试

各用人部门须对应聘人员应聘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需持居民身份证、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明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和形式由用人部门自行安排并通知应聘人员及人事处。用人部门按照不超过1:3比例确定岗位推荐人选,由用人部门所在二级党组织按学校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意识形态、政治素质、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政治审查,并出具《应聘人员政治审查报告》。

(五)学校大组面试

学校组织岗位推荐人选进行集中面试。面试答辩人选名单及工作安排,将在大连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c.dlut.edu.cn)上进行公布,用人部门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

(六)考察

根据学校大组面试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学校组织考察。

(七)公示和报到

考察合格人员经学校审批后在大连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perdep.dlu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报到手续。办理报到手续前应到大连市体检中心或盘锦市人民医院进行公务员招聘类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四、薪酬待遇

1、合同制人员基本工资比照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工资标准确定,享受合同制人员基础绩效,按工作业绩参与事业编人员奖励绩效分配,学校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有博士学位实验技术岗位进校人员,薪酬与事业编同岗位人员一致。

2、合同制人员子女入托、入学与事业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3、按照学校有关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合同制人员符合相应规定条件的,有机会转入学校事业编制。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监督。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6日16时30分

咨询电话:0427-2631937,联系人:孙老师。

附件【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第2次机关管理人员招聘(盘锦校区)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第2次实验技术人员招聘(盘锦校区)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集中岗位招聘应聘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4.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应聘汇总表.xls

原文出处:

http://rc.dlut.edu.cn/info/1015/35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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