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护理学院2023年招聘教师公告
一、学校及学院简介
南昌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江西省一流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南昌大学护理学院(原江西医学院护理学系)于1999年开始招收首届护理本科生,2001年4月护理学系正式成立,是江西省最早开办全日制护理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学校。2004年获批江西省品牌专业,2006 年获批护理学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2011年获批全国首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是江西省目前唯一的科学学位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12年9月,由南昌大学护理系更名为南昌大学护理学院,2020年2月,成立了中共南昌大学护理学院委员会。2014年,我院获批一级学科护理学专业学位授权点。2015年,南昌大学护理学院成为博士研究生培养基地。2018--2022年江西省护理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排名第一。2019年与泰国清迈大学建立了联合培养博士项目,同年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并获江西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0年护理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同年,《护理学基础》入选2020年国家级一流线下课程。2021年被国务院学位办授予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
二、招聘条件
岗位 | 人数 | 岗位条件 |
教师 | 5 | 护理学类专业(1011)、基础医学类专业(1001)、临床医学类专业(100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1004)、心理学类专业(0402),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以后出生)。 |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一道制成压缩包,发送至63434929@qq.com。
3.联系人:殷老师(护理学院),0791-86353391
请应聘者认真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若因提供材料不实所引发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考核方法
考核由护理学院组织,按照《南昌大学人事调配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由护理学院另行通知,请所有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健康检查人员。在我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健康检查,检查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应身心健康。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经考核、检查合格,报学校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岗位等相关信息在校内公示一周。
六、聘用、待遇
1.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3.待遇。提供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共23到53万不等,具体咨询人事处人事科。
学校还提供公租房,妥善安排配偶工作;为子女提供幼儿园至高中的一条龙优质教育资源;学校附属三甲医院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另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博士研究生享受南昌“人才十条”待遇(生活补贴5万元)。
南昌大学人事处
2023年6月29日
原文出处:
http://rczp.ncu.edu.cn/yxbsrc/f663495be85142a5acdebfa9e9f63e3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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