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4名公告
湖南工业大学坐落在我国南方工业重镇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神农福地、动力之都——湖南省株洲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农、教育、艺术等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在校全日制学生45000余人。
学校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设计学”、“生物医学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材料科学与工程”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内双一流建设学科”设计学;材料科学、工程科学、化学、生物与生物化学4个学科跻身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先进包装材料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全国包装广告研究基地”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拥有“生物医用纳米材料与器件”“生物质纤维功能材料”等9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工业大学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1个;招聘计划12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A类岗位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B、C类岗位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6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人事招聘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2.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4)招聘岗位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身份证明,有经办人签字(手写或签章,打印无效),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证明落款时间为2025年5月1日以后);
(5)岗位要求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须提供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任职单位(院、系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落款时间为2025年1月1日以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是指在大学期间担任过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或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教师的副书记;
(6)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A类岗位入围试讲时提供,B、C类岗位入围面试时提供);
(7)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8)应聘岗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A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B、C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A类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事宜、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招聘系统下载准考证。
(2)B、C类岗位: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
初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具体事宜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按岗位类别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招聘系统下载准考证。
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按岗位类别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A类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B、C类岗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学术评议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学术评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学术评议。学术评议采取专家评审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师德师风、综合素养、代表性成果及科研潜力等。总分100分。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教学能力及水平。总分100分。
(2)B、C类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B类岗位主要测评公共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专业知识和写作等;C类岗位主要测评心理学、教育学、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测试等。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考试具体事宜、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3.合格分数线
(1)A类岗位:学术评议、试讲环节均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B、C类岗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笔试、面试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A类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B、C类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183227(人事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om看到的招聘信息)
举报电话:0731-22183091(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湖南工业大学
2025年5月26日
原文出处:
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505/t20250526_33682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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