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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81名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3-05-29 15:49信息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主页(www.hrbust.edu.cn)。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岗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学校提供博士教师岗位81个,招聘计划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为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和《哈尔滨市人才新政30条》等人才政策,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本招聘计划限制,入选条件和待遇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欢迎高层次人才随时与我校联系洽谈。

四、人员待遇

落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心健康、有奉献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遵纪守法,具备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等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应聘心理健康教师人员须具有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及危机干预的能力。

(三)应聘人员须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人员须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特别优秀且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并办理报到手续。应聘人员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办理报到手续,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全年接受报名。

(二)系统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查询成绩等。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网站:https://lgdx2023js.ibaoming.net/

3.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外籍人士通过护照报名。

5.网上报名上传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6.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审查通过者,按通知要求到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现场确认提供的材料需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应聘人员的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哈尔滨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哈尔滨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模版》(附件4)原件和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提供材料不全或未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确认通过者,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面试。

(五)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及形式由用人单位通知。

(六)体检

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政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审批

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网“人才引进”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流程办理入职手续。应届毕业生应在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公示期3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现场确认及其他到校环节需严格遵守我校相关要求,如有时间、地点等变化学校会及时发布通知,请应聘者留意报名网站。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0451-86390189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390112

电子邮箱:hlgbm@hrbust.edu.cn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转1150

九、本公告由哈尔滨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哈尔滨理工大学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哈尔滨理工大学思想政治鉴定表.doc】

附件【4: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doc】

原文出处:

http://news.hrbust.edu.cn/info/1058/270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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